哈尔滨艾瑞排放控制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定向发行情况报告书 住所::哈尔滨市平房区威海路 19 号 主办券商 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武川县腾飞大道 1 号四楼 2020年11月 声明 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名: 全体监事签名: 全体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哈尔滨艾瑞排放控制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11/3 目录 声明...... 2 目录...... 3 释义...... 4 一、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 5 二、 发行前后相关情况对比 ...... 8 三、 非现金资产认购发行情况...... 11 四、 特殊投资条款...... 11 五、 定向发行说明书调整 ...... 16 六、 有关声明 ...... 18 七、 备查文件 ...... 19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载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释义项目 释义 公司、本公司、艾瑞技术、股份公司、发 指 哈尔滨艾瑞排放控制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行人 哈企信投资、发行对象 指 哈尔滨市企信中小企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哈创新投资、发行对象 指 哈尔滨创新投资有限公司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现有股东 指 股权登记日在册股东 定向发行说明书 指 哈尔滨艾瑞排放控制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 票定向发行说明书 国融证券、主办券商 指 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律师事务所、律师 指 黑龙江民情律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会计师 指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众公司办法》 指 《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 《定向发行规则》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 行规则》 《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投资者适当 性管理办法》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一、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 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哈尔滨艾瑞排放控制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简称 艾瑞技术 证券代码 872573 主办券商 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前总股本(股) 30,000,000 实际发行数量(股) 1,500,000 发行后总股本(股) 31,500,000 发行价格(元) 8.00 募集资金(元) 12,000,000 募集现金(元) 12,000,000 发行后股东人数是否超 200 人 否 是否存在非现金资产认购 现金认购 是否构成挂牌公司收购 否 是否存在特殊投资条款 是 是否属于股权激励 否 是否属于授权发行情形 否 (二) 现有股东优先认购的情况 1、现有股东的认定 现有股东指截至股权登记日(2020 年 7 月 31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公司北京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2、现有股东优先认购安排 根据《公司章程》和审议本次股票定向发行的股东大会决议内容,本次发行现有股东无优先认购安排。 (三) 发行对象及认购情况 本次发行对象共计2名,具体认购情况如下: 序号 发行对象 认购数量 认购金额 认购方 发行对象类型 (股) (元) 式 哈尔滨市 企信中 小 新增投资 非自然人 其他企业 1 企业创业 750,000 6,000,000 现金 者 投资者 或机构 投资 有限 公司 2 哈 尔滨 创 750,000 6,000,000 现金 新增投资 非自然人 其他企业 新 投资 有 者 投资者 或机构 限公司 合计 - 1,500,000 12,000,000 - - (1) 发行对象的基本情况 ①哈尔滨市企信中小企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哈尔滨市企信中小企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230102MA197JDG0J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 2017 年 02 月 14 日 注册资本 15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芦晓春 注册地址 哈尔滨市道里区东安街 5 号 经营范围 以企业自有资金进行创业投资业务;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 等机构的创业投资业 务;创业投资咨询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 参与设立创业投资企业与创业 投资管理顾问机构。(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 股权结构 哈尔滨市企业信用融资担保服务中心持股 100% ②哈尔滨创新投资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哈尔滨创新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2301997386176480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 2002 年 06 月 28 日 注册资本 30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李文茂 注册地址 哈尔滨经开区南岗区集中区长江路 368 号 1512 室 经营范围 依据国家政策投资于高新技术项目和企业、投资高新技术 创业投资公司和创业基金。 股权结构 哈尔滨市科技风险投资中心(哈尔滨市科技金融服务中心) 持股 100% (2)发行对象与发行人之间的关联关系 本次发行对象都与公司、公司主要在册股东、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3)发行对象的投资者适当性要求 本次发行对象,都具有实际经营业务,并已开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合格投资者证券账户,符合《公众公司办法》、《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关于合格投资者的相关规定。 (4)本次发行对象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经查询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查询系统、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用中国等政府部门公示网站公示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及相关监管部门的黑名单,本次发行对象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5)本次发行对象不属于持股平台且不存在股份代持 本次发行对象具有实际经营业务,符合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可以参与本次认购。同时,根据本次发行对象出具的承诺函,本次股票发行不存在委托持股、信托持股或其他代持股等情形,不存在股权纠纷或潜在的股权纠纷。 (6)本次发行对象不属于私募投资基金或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 本次发行对象都不属于资产由基金管理人管理或普通合伙人管理的以投资为目的设立的公司,也未从事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因此,不属于《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或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无需履行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或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程序。 (四) 募集资金未达到预计募集金额时的投入安排 不适用。 (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