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获配37万股)、青岛乾道盈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获配30万股)、苏州文汇高齐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获 配18万股)、厦门冠亚创新叁期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获配15万股)。根据发行人与前述各方签署的战略配售协议,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富国积极成长一年定期开放混 六、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序 超额配 售选择权行使 前 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 择权 限售期限 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 量(股) 持股 比 例(%) 1 许松山 36,216,730 14.4801 36,216,730 14.1658 自在精选层挂牌之 日起十二个月内 2 许日山 29,325,957 11.7251 29,325,957 11.4705 自在精选层挂牌之 日起十二个月内 3 聂李亚 17,575,951 7.0272 17,575,951 6.8746 自在精选层挂牌之 日起十二个月内 4 许成日 15,532,008 6.2100 15,532,008 6.0752 自在精选层挂牌之 日起十二个月内 5 李相哲 14,992,708 5.9944 14,992,708 5.8642 其中12,805,506为 高管锁定股 6 马素永 9,373,650 3.7478 9,373,650 3.6664 高管锁定股 天津华金锦天医 7 药医疗创业投资 8,459,484 3.3823 8,459,484 3.3088 - 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 8 北京启迪明德创 6,720,000 2.6868 6,720,000 2.6285 - 业投资有限公司 启迪创新(天 9 津)股权投资基 5,700,000 2.2790 5,700,000 2.2295 - 金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 10 武汉启迪东湖创 5,700,000 2.2790 5,700,000 2.2295 - 业投资有限公司 合计 149,596,488 59.8115 149,596,488 58.5131 注:上表将本次战略投资者延期交付部分股票数量考虑在内。 第四节 股票发行情况 一、发行人股票公开发行的情况 (一)发行数量:3,700万股(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4,255万股(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且采用新增股份方式) (二)发行价格:6.02元/股 (三)发行后每股收益: -0.183元(按照2019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未考虑超额配售选择权时总股本计算); -0.179元(按照2019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考虑超额配售选择权时总股本计算) (四)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1.11元(根据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加上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之和除以本次发行后未考虑超额配售选择权时总股本计算); 1.21元(根据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加上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之和除以本次发行后考虑超额配售选择权时总股本计算) (五)募集资金总额及注册会计师对资金到位的验证情况 本次发行计划募集资金总额为22,274.00万元(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0年11月13日出具了中审亚太验字(2020)010098F号《验资报告》,报告的主要结论为:“截至2020年11月13日止,贵公司已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700万股,应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222,74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6,934,433.96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05,805,566.04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37,000,000.00元,资本公积人民币168,805,566.04元。各股东均以货币资金出资。” (六)发行费用(不含税)总额及明细构成 本次发行费用总额为1,693.44万元(不含增值税,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 其中: 1、保荐及承销费用:1,565.26万元(不含增值税,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 2、审计与验资费用:56.60万元(不含增值税); 3、律师费用:61.32万元(不含增值税); 4、证券登记费用:0.35万元(不含增值税,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前); 5、其他费用9.91万元(不含增值税)。 注:各项费用根据发行结果可能会有调整 (八)募集资金净额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22,274.00万元(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募集资金净额为20,580.56万元(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 二、超额配售选择权情况 中泰证券已按本次发行价格于2020年11月10日(T日)向网上投资者超额配售555.00万股,占初始发行股份数量的15%,占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发行股份数量(4,255.00万股)的13.04%;同时网上发行数量扩大至1,443.00万股,占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发行股份数量(3,700万股)的39%,占超额配售选择权启用后发行股份数量(4,255万股)的33.91%。 若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发行总股数将扩大至4,255万股,发行后总股本扩大至255,663,454万股,发行总股份数占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发行后总股数的16.64%。 第五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安排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发行人已与中泰证券和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对发行人、保荐机构及开户银行的相关责任和义务进行了详细约定。 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如下: 序号 开户银行 募集资金专户账号 1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地支行 20000011954000037388716 2 杭州银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1101040160001268514 3 杭州银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1101040160001268555 二、其他事项 截至本挂牌公告书刊登前,本公司没有发生《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规定的重大事项,具体如下: (一)公司的财务状况正常,报表项目无异常变化。 (二)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等没有发生重大媒体质疑、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情形尚未消除等情形。 (三)公司没有发生涉及主要资产、核心技术等的诉讼仲裁,或者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等情形。 (四)公司控股股东和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所持公司股份没有被质押、冻结、拍卖、托管、设定信托或者被依法限制表决权,或发生其他可能导致控制权变更的权属纠纷。 (五)公司没有发生重大资产置换、债务重组等公司架构变化的情形。 (六)公司没有发生影响公司经营的法律、政策、市场等方面的重大变化。 (七)没有发生对公司经营稳定性、直接面向市场独立持续经营的能力具有重大不利影响,或者存在公司利益受到损害等其他情形。 (八)公司没有发生违规对外担保、资金占用或其他权益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严重损害的情形,或者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其他情形。 第六节 保荐机构及其意见 一、保荐机构相关信息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李玮 保荐代表人 潘世海、陈春芳 项目协办人 丁邵楠 项目其他成员 刘贵萍、王相伟、马长太、龚彦嫣、李高、张爱萍 联系电话 0531-68889770 传真 0531-68889222 公司地址 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86号 二、保荐机构推荐意见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发行人符合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精选层挂牌的条件,已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提交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诺思兰德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精选层挂牌之挂牌推荐书》,推荐意见如下: 发行人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精选层挂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分层管理办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后具备在精选层挂牌的条件。中泰证券同意推荐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精选层挂牌,并承担相关保荐责任。 (此页无正文,为《北京诺思兰德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井在精选层挂牌公告书》之盖章页) 发行人:北京诺思兰德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