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3补充法律意见书(二)(山西锦波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04日查看PDF原文
。该模式下,公司与总代理签署《销售代理协议书》,授权总代理在特定期限内享有相关产品的全国独家销售权,并约定授权期限、供货价格、最低零售价、销售目标、考核方法以及发货、验收、付款等条款。总代理负责授权期限内相关产品的临床推广、产品宣传等销售相关事宜。针对单笔交易,公司与总代理签署《购销合同》,约定本次销售的产品品种、数量、价格、发货、运输、付款等条款,合同条款与普通经销模式下的基本一致,为卖断式销售,销售收入确认与普通经销模式一致。

  同时,皮肤创面诱导凝胶产品也采用全国总代理的模式,协议约定及收入确认原则与前述产品销售相同。


  4)直接销售模式

  除经销模式外,公司部分医疗器械产品采取直接销售模式。直接销售是指公司直接将产品销售给诊所等医疗机构,报告期内,公司直接销售规模较小,收入较低。

  (2)修订后招股说明书

    报告期内,公司医疗器械类产品销售模式分为经销模式、直销模式和 ODM 模
式,以经销模式为主。

    医疗器械类产品销售体系如下所示:

                        普通    经销商

  经                                                  下级经销商(如有)          终

  销    锦波    配送经销                                            端(医

  模    生物                配送商                                  院、药店
  式                                                                等)

                  全国总代理  总代理经销渠道

  直                                                                  终端(医
  销    锦波                                                          疗机构

  模    生物                                                          等)

  式

        锦波                                                        终端(医
  OD  生物                    品牌                                院、药店
  M                                                          品牌方渠道        等)

    1)经销模式

    ①普通经销模式


  普通经销模式下,公司将产品销售给经销商,由经销商负责产品的市场推广、产品宣传、终端客户开发等工作。

  公司下设医疗产品销售部,具体负责医疗产品的销售。公司将全国市场分为五个大区,设大区经理,协助销售总监管理市场,督促各区域完成销售指标,从而实现公司总体销售目标的达成。大区经理下设招商经理及助理,具体负责区域内公司产品的销售推广,经销商的开发、甄选、维护和管理等。达成合作意向后,公司与少部分经销商签订《销售代理协议书》,约定代理产品、区域、期限、销售价格、建议零售价、市场开发及销量考核等,对于大部分经销商,公司采取单笔交易签署《购销合同》的方式。

  针对单笔交易,公司与经销商签署《购销合同》,约定产品销售数量、价格、质量标准、发货、运输、付款等条款,以卖断方式进行销售,公司于经销商签收货物后确认销售收入。抗 HPV 生物蛋白敷料为公司较早上市的妇科产品,主要通过该种模式销售,销售队伍完整、销售渠道成熟。

    ②配送经销模式

  在陕西、山西、黑龙江等针对医疗器械产品实行“两票制”政策的地区,针对抗 HPV 生物蛋白敷料等产品,公司主要通过配送经销模式进行销售。该模式下,公司与合作推广商签订服务协议,由合作推广商负责对专家、医生进行专业化的学术推广,从而产生产品需求,公司再通过具备流通资质的配送商,将产品销售至医院等医疗机构。该种模式下,公司与配送商签订《购销合同》,合同条款与普通经销模式下的基本一致,为卖断式销售,销售收入确认与普通经销模式一致。
  相比普通销售模式,配送经销模式下,销售价格接近终端销售价格,相对较高,但由于公司承担了产品市场推广、客户开发等相关工作,相应的销售费用也较高。


    ③全国总代理模式

    报告期内,部分医疗器械产品采取全国总代理的模式进行销售。该模式下,公司与总代理签署《销售代理协议书》,授权总代理在特定期限内享有相关产品的全国独家销售权,并约定授权期限、供货价格、最低零售价、销售目标、考核方法以及发货、验收、付款等条款。总代理负责授权期限内相关产品的临床推广、产品宣传等销售相关事宜。针对单笔交易,公司与总代理签署《购销合同》,约定本次销售的产品品种、数量、价格、发货、运输、付款等条款,合同条款与普通经销模式下的基本一致,为卖断式销售,销售收入确认与普通经销模式一致。
    2)直销模式

  除经销模式外,公司部分医疗器械产品采取直接销售模式。直接销售是指公司直接将产品销售给诊所等医疗机构。2020 年 4 月,公司组建了针对“皮肤医美”医疗场景的销售团队。报告期内,公司直接销售规模较小,收入较低。

    3)ODM 模式

    在 ODM 销售模式下,发行人自主完成产品的开发,同时基于现有的产品,根
据合同双方约定的权责对产品外观包装进行一定的调整,以满足客户多样化的需求。该模式下,品牌方负责产品品牌的宣传,自主选择和开拓渠道进行产品销售。
  7. 化妆品销售模式

  (1)首次申报招股说明书

  公司化妆品主要采用线下和线上两种渠道进行销售,销售体系如下图所示:

                                                                                    零售

  线                                                                              经销

  下

  渠    锦波              经销商            美容院          消费者

  道    生物

  线

  上    锦波                  网上直营店铺

  渠    生物                                                    消费者

  道

  公司经营以功能蛋白为核心,化妆品类终端产品发展阶段较为初期,在终端产品销售方面,以经销模式为主,同时,随着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公司也逐步建立了线上渠道,销售收入逐年增长。

  1)经销模式

  经销模式下,公司将产品销售给经销商,经销商再通过其销售渠道将产品销售给美容院或个人消费者等。在终端产品销售层面,公司与经销商的具体合作模式呈现多种方式。

  ①品牌合作经销模式

  公司主要围绕功能蛋白开展业务,与普通日化厂商相比,研发投入较高,终端产品销售价格相对较高,产品及品牌认知度相对较低。在该种情况下,为推广功能蛋白化妆品,公司与部分大客户签署合作协议,开发并授权其特定产品的销售。

  ②普通经销模式

  除品牌合作模式外,根据客户对产品和品牌的需求,公司与其签订经销协议,通过贴牌销售或一般经销的方式,实现产品销售。其中,贴牌销售指公司按照客
户需求,生产产品并以贴牌的方式销售给经销商;一般经销是指公司将公司品牌产品销售给经销商。

  针对单笔交易,公司与经销商签署《购销合同》,约定产品销售数量、价格、发货、运输、付款等条款,均为卖断式销售,公司在对方签收货物时确认销售收入。

  2)零售模式

  公司部分化妆品通过零售方式直接销售给美容院、个人等终端客户或消费者,该部分销售较为零散,销售收入较低。

  3)线上渠道

  线上渠道主要由子公司杭州无龄负责运营,在天猫商城、小红书、云集等网上平台开设店铺(包括旗舰店等),直接向消费者销售。消费者通过网上旗舰店在线下单,并将款项支付给第三方支付平台,杭州无龄根据订单直接向消费者发货,发货完成并取得第三方支付平台结算款或收款凭证后,杭州无龄确认销售收入。
  (2)修订后招股说明书

    报告期内,公司化妆品销售可分为经销模式、直销模式和 ODM 模式。化妆品
销售体系如下所示:


                        普通    经销商

  经                                                                    终

  销    锦波                                          下级经销商(如有)      端(美容

  模    生物                                                        院、个人

  式                  品牌独家经                                          等)

                          销            品牌运营商

                                          渠道

  直                  品牌    电商平台

                                                                          终

  销    锦波                                                        端(美容

  模    生物                                                        院、个人

  式                    零售                                            等)

  OD  锦波                                                        终端(美

  M    生物                品牌方                                  容院、个

                                                            品牌方渠道        人等)

  公司经营以功能蛋白为核心,化妆品类终端产品发展阶段较为初期,在终端产品销售方面,以经销模式和 ODM 模式为主,同时,随着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公司也逐步建立了线上渠道,销售收入逐年增长。

  1)经销模式

    ①普通经销模式

    公司针对美容院等终端开发自主品牌的产品系列,针对普通经销商,公司将产品销售给经销商,由经销商负责产品的市场推广、终端客户开发等工作。

  针对单笔交易,公司与经销商签署《购销合同》,约定产品销售数量、价格、发货、运输、付款等条款,均为卖断式销售。


    ②品牌独家经销模式

    报告期内,部分化妆品采取品牌独家经销的模式进行销售。该模式下,公司与品牌运营商签署相关协议,约定品牌运营商在特定期限内为公司特定品牌系列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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