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模式下,公司与总代理签署《销售代理协议书》,授权总代理在特定期限内享有相关产品的全国独家销售权,并约定授权期限、供货价格、最低零售价、销售目标、考核方法以及发货、验收、付款等条款。总代理负责授权期限内相关产品的临床推广、产品宣传等销售相关事宜。针对单笔交易,公司与总代理签署《购销合同》,约定本次销售的产品品种、数量、价格、发货、运输、付款等条款,合同条款与普通经销模式下的基本一致,为卖断式销售,销售收入确认与普通经销模式一致。 同时,皮肤创面诱导凝胶产品也采用全国总代理的模式,协议约定及收入确认原则与前述产品销售相同。 4)直接销售模式 除经销模式外,公司部分医疗器械产品采取直接销售模式。直接销售是指公司直接将产品销售给诊所等医疗机构,报告期内,公司直接销售规模较小,收入较低。 (2)修订后招股说明书 报告期内,公司医疗器械类产品销售模式分为经销模式、直销模式和 ODM 模 式,以经销模式为主。 医疗器械类产品销售体系如下所示: 普通 经销商 经 下级经销商(如有) 终 销 锦波 配送经销 端(医 模 生物 配送商 院、药店 式 等) 全国总代理 总代理经销渠道 直 终端(医 销 锦波 疗机构 模 生物 等) 式 锦波 终端(医 OD 生物 品牌 院、药店 M 品牌方渠道 等) 1)经销模式 ①普通经销模式 普通经销模式下,公司将产品销售给经销商,由经销商负责产品的市场推广、产品宣传、终端客户开发等工作。 公司下设医疗产品销售部,具体负责医疗产品的销售。公司将全国市场分为五个大区,设大区经理,协助销售总监管理市场,督促各区域完成销售指标,从而实现公司总体销售目标的达成。大区经理下设招商经理及助理,具体负责区域内公司产品的销售推广,经销商的开发、甄选、维护和管理等。达成合作意向后,公司与少部分经销商签订《销售代理协议书》,约定代理产品、区域、期限、销售价格、建议零售价、市场开发及销量考核等,对于大部分经销商,公司采取单笔交易签署《购销合同》的方式。 针对单笔交易,公司与经销商签署《购销合同》,约定产品销售数量、价格、质量标准、发货、运输、付款等条款,以卖断方式进行销售,公司于经销商签收货物后确认销售收入。抗 HPV 生物蛋白敷料为公司较早上市的妇科产品,主要通过该种模式销售,销售队伍完整、销售渠道成熟。 ②配送经销模式 在陕西、山西、黑龙江等针对医疗器械产品实行“两票制”政策的地区,针对抗 HPV 生物蛋白敷料等产品,公司主要通过配送经销模式进行销售。该模式下,公司与合作推广商签订服务协议,由合作推广商负责对专家、医生进行专业化的学术推广,从而产生产品需求,公司再通过具备流通资质的配送商,将产品销售至医院等医疗机构。该种模式下,公司与配送商签订《购销合同》,合同条款与普通经销模式下的基本一致,为卖断式销售,销售收入确认与普通经销模式一致。 相比普通销售模式,配送经销模式下,销售价格接近终端销售价格,相对较高,但由于公司承担了产品市场推广、客户开发等相关工作,相应的销售费用也较高。 ③全国总代理模式 报告期内,部分医疗器械产品采取全国总代理的模式进行销售。该模式下,公司与总代理签署《销售代理协议书》,授权总代理在特定期限内享有相关产品的全国独家销售权,并约定授权期限、供货价格、最低零售价、销售目标、考核方法以及发货、验收、付款等条款。总代理负责授权期限内相关产品的临床推广、产品宣传等销售相关事宜。针对单笔交易,公司与总代理签署《购销合同》,约定本次销售的产品品种、数量、价格、发货、运输、付款等条款,合同条款与普通经销模式下的基本一致,为卖断式销售,销售收入确认与普通经销模式一致。 2)直销模式 除经销模式外,公司部分医疗器械产品采取直接销售模式。直接销售是指公司直接将产品销售给诊所等医疗机构。2020 年 4 月,公司组建了针对“皮肤医美”医疗场景的销售团队。报告期内,公司直接销售规模较小,收入较低。 3)ODM 模式 在 ODM 销售模式下,发行人自主完成产品的开发,同时基于现有的产品,根 据合同双方约定的权责对产品外观包装进行一定的调整,以满足客户多样化的需求。该模式下,品牌方负责产品品牌的宣传,自主选择和开拓渠道进行产品销售。 7. 化妆品销售模式 (1)首次申报招股说明书 公司化妆品主要采用线下和线上两种渠道进行销售,销售体系如下图所示: 零售 线 经销 下 渠 锦波 经销商 美容院 消费者 道 生物 线 上 锦波 网上直营店铺 渠 生物 消费者 道 公司经营以功能蛋白为核心,化妆品类终端产品发展阶段较为初期,在终端产品销售方面,以经销模式为主,同时,随着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公司也逐步建立了线上渠道,销售收入逐年增长。 1)经销模式 经销模式下,公司将产品销售给经销商,经销商再通过其销售渠道将产品销售给美容院或个人消费者等。在终端产品销售层面,公司与经销商的具体合作模式呈现多种方式。 ①品牌合作经销模式 公司主要围绕功能蛋白开展业务,与普通日化厂商相比,研发投入较高,终端产品销售价格相对较高,产品及品牌认知度相对较低。在该种情况下,为推广功能蛋白化妆品,公司与部分大客户签署合作协议,开发并授权其特定产品的销售。 ②普通经销模式 除品牌合作模式外,根据客户对产品和品牌的需求,公司与其签订经销协议,通过贴牌销售或一般经销的方式,实现产品销售。其中,贴牌销售指公司按照客 户需求,生产产品并以贴牌的方式销售给经销商;一般经销是指公司将公司品牌产品销售给经销商。 针对单笔交易,公司与经销商签署《购销合同》,约定产品销售数量、价格、发货、运输、付款等条款,均为卖断式销售,公司在对方签收货物时确认销售收入。 2)零售模式 公司部分化妆品通过零售方式直接销售给美容院、个人等终端客户或消费者,该部分销售较为零散,销售收入较低。 3)线上渠道 线上渠道主要由子公司杭州无龄负责运营,在天猫商城、小红书、云集等网上平台开设店铺(包括旗舰店等),直接向消费者销售。消费者通过网上旗舰店在线下单,并将款项支付给第三方支付平台,杭州无龄根据订单直接向消费者发货,发货完成并取得第三方支付平台结算款或收款凭证后,杭州无龄确认销售收入。 (2)修订后招股说明书 报告期内,公司化妆品销售可分为经销模式、直销模式和 ODM 模式。化妆品 销售体系如下所示: 普通 经销商 经 终 销 锦波 下级经销商(如有) 端(美容 模 生物 院、个人 式 品牌独家经 等) 销 品牌运营商 渠道 直 品牌 电商平台 终 销 锦波 端(美容 模 生物 院、个人 式 零售 等) OD 锦波 终端(美 M 生物 品牌方 容院、个 品牌方渠道 人等) 公司经营以功能蛋白为核心,化妆品类终端产品发展阶段较为初期,在终端产品销售方面,以经销模式和 ODM 模式为主,同时,随着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公司也逐步建立了线上渠道,销售收入逐年增长。 1)经销模式 ①普通经销模式 公司针对美容院等终端开发自主品牌的产品系列,针对普通经销商,公司将产品销售给经销商,由经销商负责产品的市场推广、终端客户开发等工作。 针对单笔交易,公司与经销商签署《购销合同》,约定产品销售数量、价格、发货、运输、付款等条款,均为卖断式销售。 ②品牌独家经销模式 报告期内,部分化妆品采取品牌独家经销的模式进行销售。该模式下,公司与品牌运营商签署相关协议,约定品牌运营商在特定期限内为公司特定品牌系列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