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惠电子: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常州同惠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2021年01月22日查看PDF原文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常州同惠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保荐机构”)作为常州同惠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惠电子”、“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精选层挂牌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规则(试行)》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保荐业务管理细则(试行)》等相关规定,对同惠电子使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发表专项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同惠电子于 2020 年 12 月 9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关于核准常州
同惠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341 号),核准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 2,500 万股新股(含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所发新股)。公司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 6.31 元/股,发行股数为 2,174 万股,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 137,179,400.00 元(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扣除发行费用人民
币 15,589,150.94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21,590,249.06 元。截至 2020 年 12
月 30 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到账,并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审验,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15-13 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相关要求,公司已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制度,并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开发行说明书》和《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

                                                                            单位: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原拟投入    调整后拟投入

                                                          募集资金      募资资金

 1  智能化电子测量仪器生产制造项目      238,600,000.00  150,000,000.00    69,590,249.06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61,400,000.00  50,000,000.00    27,000,000.00

 3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30,000,000.00  30,000,000.00    25,000,000.00

                    合计                330,000,000.00  230,000,000.00  121,590,249.06

  如中信建投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同惠电子因超额配售增加的募集资金金额将全额投入“智能化电子测量仪器生产制造项目”。

    三、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资金安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公司拟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增加资金收益,提高闲置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二)投资额度及品种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拟投资的品种为保障投资本金安全的银行理财产品、定期存款或结构性存款产品,拟投资的产品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最长不超过 12个月,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三)决议有效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如单笔产品存续期超过前述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期满之日。

  (四)实施方式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及办理相关事宜。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虽然投资产品均经过严格筛选和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相关产品,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及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为尽可能降低投资风险,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

  1、公司将及时跟踪、分析各理财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可能出现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审计部进行日常监督,并向董事会报告;

  4、公司将根据全国股转公司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可以保障投资本金安全的银行理财产品、定期存款或结构性存款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水平,为股东获取更好的投资回报,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六、本次事项履行的决策程序情况

  2021 年 1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

    七、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同惠电子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并进行披露,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保荐业务管理细则(试行)》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等相关规定等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同惠电子《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同惠电子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水平,为股东获取更好的投资回报,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综上,保荐机构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常州同惠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刘劭谦                杨  铭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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