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1-017 证券代码:835990 证券简称:随锐科技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随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随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0 年 12 月 31 日召开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 告如下: 本次权益分派基准日母公司资本公积为 775,170,093.12 元(其中股票发行溢价形成的资本公积为 775,235,760.14 元,其他资本公积为-65,667.02 元)。本次权益分派共计转增 305,735,400 股。 一、权益分派方案 1、本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03,823,6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 转增 15 股,(其中以股票发行溢价形成的资本公积金每 10 股转增 15 股,不需要纳税;以其他资本公积每 10 股转增 0 股,需要纳税)。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 203,823,600 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509,559,000 股。 特殊情况说明: 公告编号:2021-017 公司进行的 2020 年第二次股票定向发行工作,已于 2021 年 2 月 9 日完成新增股份登记,同日披露《随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定向发行新增股份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的公 告》。 本次定向发行股份总额为 13,648,600 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 股本已由 190,175,000 股变更为 203,823,600 股。 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后新老股东按各自持股比 例共同享有,因此公司本次定向发行股份登记完成后,股权登记日 应分配股数与《随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半年度资本公 积转增股本预案公告》中总股本不一致,公司将采用分派比例不变 原则对本次权益分派方案进行调整并实施。 2、扣税说明: (1)个人股东、投资基金适用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 (财政部 税务总局 证监会公告 2019 年第 78 号),个人股东、投资 基金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对合格境外投资者(QFII)股东,根据国税函[2009]47 号, 公司按 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后,实际每 10 股派发 0 元。 (3)对于 QFII 之外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公告编号:2021-017 二、权益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权益登记日为:2021 年 2 月 26 日 除权除息日为:2021 年 3 月 1 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1 年 2 月 26 日下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 转让系统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投资者 R 日(R 日为权益登记日)买入的证券,享有相关权益;对于投资者 R 日卖出的证券,不享有相关权益。 四、权益分派方法 本次所送(转)股于 2021 年 3 月 1 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 五、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 2021 年 3 月 1 日。 六、股份变动情况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比例 送股(或转 比例 数量(股) 数量(股) (%) 增) (%) 限售流通股 37,968,861 18.63 56,953,291 94,922,152 18.63 无限售流通股 165,854,739 81.37 248,782,109 414,636,848 81.37 总股本 203,823,600 100 305,735,400 509,559,000 100 七、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 509,559,000 股摊薄计算,2020 年半年度,每股净收益为 0.054 元。 公告编号:2021-017 八、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宝盛南路 1 号奥北科技园 19 号楼北京随锐 中心 联系人:张沿沿 电话:010-82730070 传真:010-82730887 九、备查文件 《随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随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2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