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丰能环: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更正后)

2021年03月24日查看PDF原文
                                                                          公告编号:2021-009

 证券代码:872876        证券简称:恒丰能环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江苏恒丰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需要相关部门批准。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4 月 11 日上午 9:00-11:00。

预计会期 0.5 天。


                                                                          公告编号:2021-009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72876          恒丰能环      2021 年 4 月 8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会议地点
江苏恒丰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
根据公司自身经营需求和长期规划发展的需要,并结合当前公司所处行业市场环境,进一步降低运营管理成本,提高决策效率,经慎重考虑,公司拟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公司拟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后根据相关规定向全国股转公司提交终止挂牌申请,具体终止挂牌时间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批准的时间为准。(二)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股票终止挂牌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顺利完成公司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申请股票终止挂牌的相关事宜,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规定办理有关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具体事项,授权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准备并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提交申请文件;


                                                                          公告编号:2021-009

(2)批准、签署与本次终止挂牌相关的文件;
(3)办理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有关的一切事宜。 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通过批准本项授权的决议之日起至终止挂牌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审议《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议案
为充分保护针对公司股票终止挂牌事项可能存在的异议股东(异议股东包括未参加本次审议终止挂牌事项股东大会的股东和已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但未投赞成票的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实际控制人将与异议股东积极沟通协商以达成一致。对异议股东权益的保护措施相关内容已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4)。
上述议案存在特别决议议案,议案序号为(一);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审议股票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 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有委托人亲 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

                                                                          公告编号:2021-009

应出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身份证、加盖法人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书面委托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

(二)登记时间:2021 年 4 月 11 日 8:00—9:00

(三)登记地点:南京市鼓楼区石头城路 6 号石榴财智中心 21 栋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联系人:徐薇 。联系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石头城路 6 号石榴财智中心 21 栋。联系电话:025-83121161 传真:025-83129797 邮政编码:210000
(二)会议费用:与会股东交通费、食宿费用自理。
五、备查文件目录
《江苏恒丰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江苏恒丰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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