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合电力: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1年03月25日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871484      证券简称:聚合电力      主办券商:天风证券

    聚合电力工程设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3 月 25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 101 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建春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聚合电力工程设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3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50,000,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

(三)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出席 3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0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公司未出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自愿以视频会议形式 参加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1.议案内容:

  该报告内容披露于登载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的《聚合电力工程设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1-002)及《聚合电力工程设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1-003)。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50,000,0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二) 审议通过《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1.议案内容: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50,000,0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三) 审议通过《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1.议案内容: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50,000,0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四) 审议通过《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1.议案内容: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50,000,0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五) 审议通过《2021 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1.议案内容:

  《2021 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50,000,0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六) 审议通过《2020 年度权益分派预案》

  1.议案内容:

  该预案内容披露于登载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的《聚合电力工程设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0-006)。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50,000,0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七)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权益分派相关事
  宜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办理权益分派相关事宜。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500000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刘琳琳、李致宏
(三)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金杜认为,聚合电力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聚合电力工程设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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