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合电力: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21年03月31日查看PDF原文

                                                                          公告编号:2021-010

 证券代码:871484        证券简称:聚合电力      主办券商:天风证券
          聚合电力工程设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聚合电力工程设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1
年 3 月 25 日召开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本次权益分派基准日未分配利润为 11,154,371.24 元。本次权益分派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11,000,000 元。
一、权益分派方案
1、本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50,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人民币现金
2.200000 元。
2、扣税说明:

  (1) 个人股东、投资基金适用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财政部 税
务总局 证监会公告 2019 年第 78 号),个人股东、投资基金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44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
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2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对合格境外投资者(QFII)股东,根据国税函[2009]47 号,公司按 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后,实际每 10 股派发 1.980000 元。

  (3) 对于 QFII 之外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
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二、权益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公告编号:2021-010

  本次权益分派权益登记日为:2021 年 4 月 8 日

  除权除息日为:2021 年 4 月 9 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1 年 4 月 8 日下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收
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投资者 R 日(R 日为权益登记日)买入的证券,享有相关权益;对于投资者 R 日卖出的证券,不享有相关权益。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21年4月9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五、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 9 号风电大厦 1 层

  联系人:武镜海

  电话:010-88317708    传真:010-88317740

六、备查文件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聚合电力工程设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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