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1-040 证券代码:836382 证券简称:宏邦节水 主办券商:东兴证券 新疆中企宏邦节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10 月 28 日 2.会议召开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宝山路和枫雅居 20 号楼 2002 室 3.会议召开方式:通讯会议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1 年 10 月 17 日以邮件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石峰 6.会议列席人员:监事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董事会会议召集、召开及议案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4 人。 董事陈寒博因个人缺席,未委托其他董事代为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公司编制了《新疆中企宏邦节水(集 公告编号:2021-040 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9 日在全国 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 或 www.neeq.cc)发布的《新疆中企宏邦节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1-042)。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新疆中企宏邦节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新疆中企宏邦节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