芯哲科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2021年11月05日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838181    证券简称:芯哲科技    主办券商:华融证券

      上海芯哲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 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1 年
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定于 2021 年 11 月 20 日召开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11 月 20 日 10:00—12:00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本公司不存在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8181      芯哲科技    2021 年 11 月
                                                17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七) 会议地点

  公司会议室(上海市奉贤区环城东路 323 号)

二、 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

  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及长期战略发展规划,经过慎重考虑,公司拟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申请股票终止挂牌。

  该议案内容披露于 2021 年 11 月 5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
系 统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平 台 ( http : //www.neeq.cc 或 http :
//www.neeq.com.cn)发布的《上海芯哲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 2021-055)。
(二)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事宜的议案》

  公司拟申请终止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为确保相关工作顺利进行,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相关事宜。授权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批准、签署与本次终止挂牌相关的文件;

  2)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提交申请文件;

  3)办理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一切相关事宜。

  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项授权的决议之日起至终止挂
牌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审议《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议案》

  公司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为充分保护公司异议股东(异议股东包括未参加本次审议终止挂牌事项股东大会的股东和已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但未投赞成票的股东)的权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由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对异议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进行回购。

  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6)。
上述议案存在特别决议议案,
议案序号为议案一;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审议股票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的议案,
三、 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方式

  1、办理登记手续,可用现场或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公司
不受理电话方式登记。

  2、登记须提供以下文件: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

  (2)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

  (3)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
  (4)由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

(二) 登记时间:2021 年 11 月 18 日(上午 09:30-11:30)

(三) 登记地点:公司会议室(上海市奉贤区环城东路 323 号)
四、 其他
(一) 会议联系方式:联系地址:上海市奉贤区环城东路 323 号
  邮政编码: 201402 联系人:朱海若 电话: +8621 37198606
(二) 会议费用:自理
五、 备查文件目录

决议》

                            上海芯哲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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