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艺股份:公开发行说明书(申报稿)

2021年11月12日查看PDF原文
  日/2019年度  日/2018年度
                          —6月

资产总额(元)          294,534,551.24  294,311,347.82  247,592,269.30  233,598,373.43

股东权益合计(元)      147,433,493.07  132,101,055.41  108,778,330.06  104,486,181.0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  147,433,493.07  132,101,055.41  108,778,330.06  104,486,181.00
股东权益(元)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49.91%        55.12%        56.07%        55.27%
(%)

营业收入(元)          214,385,234.73  366,905,085.91  274,396,621.69  264,357,265.66

毛利率(%)                  15.60%        16.66%        15.01%        15.04%

净利润(元)            15,332,437.66  29,322,725.35  10,270,603.54    7,079,318.6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  15,332,437.66  29,322,725.35  10,270,603.54    7,079,318.65
净利润(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  14,678,992.34  27,417,278.26    8,307,045.94    6,495,212.74
净利润(元)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  14,678,992.34  27,417,278.26    8,307,045.94    6,495,212.7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
净利润(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0.97%        24.55%        9.72%        6.84%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        10.50%        22.95%        7.86%        6.28%
资产收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0          0.39          0.14          0.09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20          0.39          0.14          0.0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19,265,896.29  14,563,527.29  -1,355,342.82  -2,231,066.44
量净额(元)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          3.51%        3.40%        3.50%        3.80%
比例(%)

四、 发行决策及审批情况

  发行人于 2021 年 6 月 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申请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申请股票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事宜的议案》、《关于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精选层挂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可行性的议案》、《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精选层挂牌出具有关承诺并接受相应约束措施的议案》、《关于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精选层挂牌完成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处置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精选层挂牌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精选层挂牌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议案》、《关于公司公开发行股票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情形之回购承诺事项及相应约束措施的议案》、 《关于制定公司在精选层挂牌后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子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聘请宝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精选层挂牌中介机构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 2021 年第二次股东大会的议案》等与本次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相关的议案。

  发行人于 2021 年 6 月 23 日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
上述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本次发行尚需取得全国股转公司的自律监管审核通过和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五、 本次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

每股面值                        1.00 元

                                不超过 3,300 万股(未考虑超额配售选择权的情况下),
                                不超过 3,795 万股(全额行使本次股票发行超额配售选
发行股数                        择权的情况下),公司及主承销商将根据具体发行情
                                况择机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
                                行的股票数量不得超过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 15%(即
                                不超过 495 万股)

发行股数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在发行前自主协商采用直接定价、
定价方式                        合格投资者网上竞价或网下询价方式,或者采用中国
                                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确定发行价格

每股发行价格                    不低于 3 元

发行前市盈率(倍)
发行后市盈率(倍)
预测净利润(元)
发行后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元/股)      1.97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元/股)

发行前净资产收益率(%)        10.97%

发行后净资产收益率(%)
发行前市净率(倍)
发行后市净率(倍)
本次股票发行期间停牌、复牌的时
间安排

                                本次发行采取公开发行方式,具体通过公司和主承销
发行方式                        商自主协商直接定价、合格投资者网上竞价或网下询
                                价等方式发行

                                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规定的,已开通全国股
发行对象                        转系统精选层股票交易权限的合格投资者(中国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禁止购买者除外)

战略配售情况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杨健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杨健就其股份锁定情况出
                                具如下承诺:

                                “(1)如果发行人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精选层挂牌事宜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
                                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的审查并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发

                                行,自发行人在精选层挂牌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人不
                                得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或控制的本次发行
                                前股份,也不得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本次发行股份的交易限制和锁定安  (2)本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
排                              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发行人在精选层挂牌后 6 个月内
                                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
                                价,或者在精选层挂牌后 6 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
                                易日,则为该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
                                价,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如
                                果因发行人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
                                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发行价格须按照全国中
                                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的有关规定作相应
                                调整。

                                (3)在本人担任发行人董事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

超过本人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且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如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 6 个月内,每年转让的股份将不会超过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
(4)本人同时将遵守法律法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业务规则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所持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
(5)本人如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告相关情况,及时、充分披露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投资者道歉。本人因违规出售本次发行前股份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若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2、公司实际控制人之关联股东尹飞承诺
公司实际控制人之关联股东尹飞就其股份锁定情况出具如下承诺:
“(1)如果发行人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精选层挂牌事宜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的审查并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自发行人在精选层挂牌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人/企业不得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企业持有或控制的本次发行前股份,也不得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如以上承诺事项未被遵守,本人/企业因出售股份所得收益归发行人所有,若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3、持股 10%以上股东宝安控股、裕捷贸易承诺
持有公司 10%以上股份股东宝安控股、裕捷贸易就其股份锁定情况出具如下承诺:
“(1)如果发行人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精选层挂牌事宜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的审查并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自发行人在精选层挂牌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企业不得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持有或控制的本次发行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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