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悦丰生态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定向发行情况报告书 住所:宁夏永宁县李俊镇许桥村七队 2021年11月 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名: 杨玉明 李 鹏 李 丽 谭 丽 覃 亮 全体监事签名: 郎建国 朱新利 单金明 全体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杨玉明 李 鹏 李 丽 覃 亮 宁夏悦丰生态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12日 目录 声明 ...... 2 目录 ...... 3 释义 ...... 4 一、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 5 二、 发行前后相关情况对比 ...... 8 三、 定向发行说明书调整 ...... 10 四、 有关声明 ...... 12 五、 备查文件 ...... 13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载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释义项目 释义 公司、本公司、悦丰农科 指 宁夏悦丰生态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发行 指 公司于 2021 年向符合适当性要求的确定投资者以非公开方 式发行股票的行为 股权登记日 指 2021 年 2 月 10 日 现有股东 指 股权登记日公司在册股东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监督管理办法》 指 《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 《定向发行规则》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 《定向发行指南》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指南》 《公司章程》 指 《宁夏悦丰生态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全国股转系统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全国股转公司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注:本报告书所涉及数据如有尾数差异或不符均系四舍五入造成。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宁夏悦丰生态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简称 悦丰农科 证券代码 837682 主办券商 山西证券 发行前总股本(股) 44,935,000 实际发行数量(股) 900,000 发行后总股本(股) 45,835,000 发行价格(元) 1.10 募集资金(元) 990,000 发行后股东人数是否超 200 人 否 是否属于授权发行情形 否 本次发行符合《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不存在非现金资产认购、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动、不存在特殊投资条款安排。 (二)现有股东优先认购的情况 《公司章程》中未对现有股东的优先认购权做出特别规定。 2021 年 2 月 5 日、2021 年 2 月 22 日,公司先后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 2021 年股票定向发行中现有股东无优先认购权的议案》,明确了本次发行中,公司对现有股东不做优先认购安排。 本次发行对现有股东优先认购的安排符合《监督管理办法》、《定向发行规则》等规范性要求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合规。 (三)发行对象及认购情况 本次发行对象共计1名,具体认购情况如下: 序号 发行对象 认购数 认购金额 认购 认购人类型 量(股) (元) 方式 第一级 第二级 第三级 1 刘晓磊 900,000 990,000.00 现金 新增投资者 自然人投 核心员工 资者 合计 - 900,000 990,000.00 - - 注:本次发行为确定发行对象的发行,确定的发行对象中,杨玉明最终未在认购公告确定的缴款期限内缴纳认购资金,视为其放弃认购。 刘晓磊,男,身份证号:64038119910103****,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系公司核心员工。 2021 年 1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 核心员工的议案》,提名刘晓磊为公司核心员工。当日,公司在全国股转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发布了《宁夏悦丰生态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认定核心员工进行公示并征求意见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2),向全体员工公示并征求意见。2021 年 1 月 20 日,公司召 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认定核心员工的意见》,认为认定核心员工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规定,同意认定刘晓磊为公司核心员工。2021 年 2月 1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核心员工的议案》,同意认定刘晓磊为公司核心员工。 上述核心员工认定的程序,符合《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 刘晓磊针对本次发行出具了《关于认购资金来源及其合法合规性的说明》,确认其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资金均为自有、自筹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用公司获得任何形式财务资助的情形;不存在他人代为缴款情形;不存在非法募集他人资金的情形;不存在他人委托持股、代持股份的情形。 (四)募集资金未达到预计募集金额时的投入安排 本次发行所募集的资金将用于公司黑莓种植基地和子公司西双版纳悦丰一品金莓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蓝莓种植基地建设。 本次发行预计募集资金总额 4,730,000 元,实际募集资金 990,000.00 元。针对募集资 金未达到预计募集金额的情况,公司拟通过自筹(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贷款等方式)解决上述种植基地建设所需资金。 (五)新增股票限售安排 本次发行无自愿限售安排,具体如下: 序号 名称 认购数量 限售数量 法定限售数量 自愿锁定数量 1 刘晓磊 900,000 0 0 0 合计 900,000 0 0 0 (六)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设立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及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批准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和签署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本次发行认购前,公司已开立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专户情况如下: 户名:宁夏悦丰生态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宁夏银行鼓楼支行 账号:1200000807912 发行对象已按照认购公告要求将认购款汇入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账户。截止本报告出具日,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将严格按照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使用募集资金。 (七)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及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批准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和签署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公司已与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宁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鼓楼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协议约定对专户内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管。 (八)本次发行是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 本次发行无需经中国证监会核准。 (九)本次发行涉及的国资、外资等相关主管机关核准、登记、备案等程序 本次发行对象均为境内自然人,公司亦无国有出资,因此本次定向发行不涉及需履行国资、外资等相关主管部门的审批、批准或备案程序。 (十)本次定向发行是否规范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2021 年 2 月 5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本次发行相关议案。当日,公司在全国股转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了《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及《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2021 年 2 月 22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发行的相 关议案。当日,公司在全国股转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了《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和修订后的《公司章程》。 2021 年 2 月 23 日,公司在全国股转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了修订后的《股票定向 发行说明书》。 2021 年 2 月 25 日,全国股转公司向公司出具了编号为 DF20210225013 的《受理通知书》, 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26 日在全国股转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了《关于收到全国中小企业 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股票定向发行受理通知书的公告》。 2021 年 3 月 3 日,全国股转公司向公司出具了《关于对宁夏悦丰生态农业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无异议的函》(股转系统函[2021]479 号),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8 日在 全国股转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了《关于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对股票定向发行无异议函的公告》。 2021 年 10 月 13 日,公司在全国股转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了《股票定向发行认 购公告》,确定的缴款起止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