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调整 本次发行涉及定向发行说明书的调整。 对《定向发行说明书》(修订稿)中“二、发行计划”之“(二)发行对象”之“1.现有股东优先认购安排”之“(2)本次发行对现有股东优先认购安排”进行修订,修订内容如下: “(2)本次发行对现有股东优先认购安排 《定向发行规则》第十二条规定“发行人应当按照《公众公司办法》的规定,在股东大会决议中明确现有股东优先认购安排。” 公司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确认 2021 年股票定向发行中现有股东无优先认购权的议案》,明确了本次发行中,公司对现有股东不做优先认购安排。” 四、有关声明 本公司或本人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实际控制人签名: 杨玉明 2021年11月12日 控股股东签名: 杨玉明 2021年11月12日 五、备查文件 (一)《宁夏悦丰生态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二)《宁夏悦丰生态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三)《宁夏悦丰生态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四)《宁夏悦丰生态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2021 年 2 月 23 日修订 并披露); (五)本次发行认购公告、延期认购公告及认购结果公告; (六)本次发行的验资报告; (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