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1-045 证券代码:870566 证券简称:领瑞达 主办券商:西南证券 领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复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停牌情况概述 当前停牌事项类别为: □重大事项 □重大资产重组 □向中国证监会或境内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规定的其他停牌事项 □未在规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或中期报告 □其他强制停牌事项 规定的其他停牌事项的具体内容是: √向全国股转公司主动申请终止挂牌 □未及时披露异常波动公告 □披露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后未能按期实施且未于 R-1 日披露延期实施公告 □主办券商单方解除持续督导且公司无其他主办券商承接持续督导工作 □其他 当前停牌事项不涉及其他证券产品。 因公司存在上述事项,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停复牌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经向全国股转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 2021 年 11月 16 日起停牌。 公告编号:2021-045 停牌期间,公司在相关事项取得重要进展或者发生重大变化时及时披露了停牌进展公告。 二、停牌事项进展 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3 日召开了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 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事宜的议案》。 上述议案未经出席会议的持有公司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同意,故未通 过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已于 2021 年 11 月 25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 披露了《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及《关于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否决议案的提示性公告》。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十一条规定,终止挂牌决议未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挂牌公司应当申请其股票自披露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之日起两个交易日内复牌。 三、复牌依据及复牌日期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停复牌业务实施细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经向全 国股转公司申请,本公司股票自 2021 年 11 月 29 日起复牌。 股票复牌后,本公司仍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全国股转公司相关规定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关注。 四、备查文件目录 《领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复牌申请表》 公告编号:2021-045 领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