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野创新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 审计报告书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ZHONGXINGHUA CERTIFIED PUBLICACCOUNTANTS LLP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外大街 1 号四川大厦东座 15 层 邮编:100037 电话:(010)68364878 传真:(010)68364875 目 录 一、审计报告 二、审计报告附送 1. 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 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 3. 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4. 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 5. 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 6. 财务报表附注 三、审计报告附件 1.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照复印件 2.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证书复印件 3.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复 印件 4. 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复印件 中 兴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Z H O N G X I N G H U A C E R T I F I E D P U B L I C A C C O U N T A N T S L L P 地 址 ( A d d ): 北 京 市 西 城 区 阜 外 大 街 1 号 四 川 大 厦 东 座 1 5 层 F15,Sichuan Building East,No.1 Fu Wai Da Jie,Xicheng District,Beijing,China 电 话 ( T e l ): 0 1 0 - 6 8 3 6 4 8 7 8 传 真 ( F a x ): 0 1 0 - 6 8 3 6 4 8 7 5 审 计 报 告 中兴华审字(2020)第 010110 号 田野创新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田野创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田野股份公司”)财务报表,包 括 2019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19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 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 允反映了田野股份公司 2019 年 12 月 31 日合并及母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 2019 年度 合并及母公司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田野股份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其他信息 田野股份公司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田野股份公司 2019 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四、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田野股份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田野股份公司、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田野股份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 五、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的过程中,我们运用了职业判断,保持了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田野股份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 在此处键入文本 在此处键入文本 田野创新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 财务报表附注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田野创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前身系北海田野食品有限公司,由广西田野科技种业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秋银大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姚玖志、单丹、北京海晏立方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和其他股东共同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 司于 2015 年 2 月 13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交易,公司证券代码:832023。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股权构成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比例(%) 1 姚玖志 4,271.10 17.7963 2 北京秋银大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 伙) 1,000.00 4.1667 3 张义敏 935.00 3.8958 4 李青 760.20 3.1675 5 单丹 650.00 2.7083 6 勐海志存高远茶业有限公司 601.30 2.5054 7 工投曌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569.80 2.3742 8 姚麟皓 558.00 2.3250 9 杨运萍 469.60 1.9567 10 齐晓红 453.60 1.8900 11 其他投资者 13,731.40 57.2141 合计 24,000.00 100.00 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05007968370834 公司注册地址:北海市合浦县工业园区创业大道 公司法定代表人:姚玖志 (二)经营范围 公司经营范围为:饮料(果汁及蔬菜汁类)、速冻食品【速冻其他食品(速冻果蔬制品)】、果蔬干制品、蜜饯的生产、销售;农副产品的收购、加工(取得环境影响验收合格及消防许可后方可经营)及销售;农产品项目的综合开发;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三)公司业务性质和主要经营活动 公司的主要产品包括:果汁、速冻、鲜果等。 公司属“农副食品加工业”中的“蔬菜、水果和坚果加工业”。 (四)财务报表的批准报出 本财务报表业经公司董事会于 2020 年 6 月 5 日批准报出。 二、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本报告期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主体共 6 户,具体包括: 子公司名称 子公司类型 级次 持股比例(%)表决权比例(%) 海南达川食品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1 100.00 100.00 广西田野创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1 100.00 100.00 海南田野果饮食品销售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1 100.00 100.00 湖北爱斯曼食品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1 100.00 100.00 湖北田野农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1 100.00 100.00 湖北田野创新农谷果蔬有限公司 全资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