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评估零 BRCGS认证 指 售商的供应商,同时许多公司以其为基础建立起自己的供 应商评估体系及品牌产品生产标准 低聚木糖 指 低聚木糖又称木寡糖,是由 2-7 个木糖分子以β-1,4糖苷键 结合而成的功能性聚合糖 乳酸菌 指 一类利用可发酵碳水化合物产生大量乳酸的细菌的统称 酵母菌 指 酵母菌属是子囊菌亚门、半子囊菌纲、内孢霉目、酵母科 中的重要真菌 Anaerobic Oxic的缩写,AO工艺法也叫厌氧好氧工艺法, AO 指 A(Anaerobic) 是厌氧段,用于脱氮除磷;O(Oxic)是好氧 段,用于除水中的有机物 注:本招股说明书中任何涉及总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第二节 概览 本概览仅对招股说明书作扼要提示。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前,应认真阅读招股说明书全文。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田野创新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505007968370834 证券简称 田野股份 证券代码 832023 有限公司成立日期 2007年 1月 23日 股份公司成立日期 2012年 9月 25日 注册资本 270,000,000 法定代表人 姚玖志 办公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合浦县工业园区创业大道 注册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合浦县工业园区创业大道 控股股东 无 实际控制人 姚玖志、姚久壮 主办券商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挂牌日期 2015年 2月 13日 证监会行业分类 C制造业 C15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 管理型行业分类 C制造业 C15 酒、饮料和 C152饮料制造 C1523 果菜汁及 精制茶制造业 果菜汁饮料制造 二、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情况 (一)控股股东 1、第一大股东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姚玖志为发行人第一大股东,持有发行人 3,207.12 万股股份,占发行人股份总额的 11.88%。 2、发行人无控股股东的认定依据 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控股股东,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姚玖志持有田野股份 11.88%的股权,姚玖志依其目前的持股比例尚未达到对田野股份股东大会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程度,故未将姚玖志认定为田野股份的控股股东。在此情形下,认定田野股份没有控股股东未违反《公司法》的相关规定。 (二)实际控制人 田野股份由姚玖志、姚久壮共同控制,两人为一致行动人。 2012年 9 月 26 日,姚玖志、姚麟皓和姚久壮签订了《一致行动人协议》,三方约 定作为一致行动人共同行使重大决策权,包括但不限于表决权、提案权、提名权等与公司密切相关且需经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决定的重大经营事项。如三方对审议事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则最终以姚玖志的意见和表决意向为准。一致行动的期限至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满三年之日终止。 2021 年 12 月 7 日,姚麟皓将其全部持有公司的 4,185,000 股股份转让给姚久壮控 制的勐海茶业。姚玖志和勐海茶业(实际控制人为姚久壮)签订了《一致行动人协议》,约定双方就在公司的经营管理及股东权利行使等方面的一致行动事宜达成协议。双方在决定日常经营管理事项时,共同行使公司股东权利,共同行使重大决策权,包括但不限于表决权、提案权、提名权等与公司密切相关且需股东大会决定的重大经营事项。双方在行使公司股东权利,特别是提案权、表决权之前进行充分的协商、沟通,以保证顺利作出一致行动的决定,必要时召开一致行动人会议,促使双方达成采取一致行动的决定。双方确保按照达成一致行动行使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若双方在公司经营管理等事项就某些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时,应当以姚玖志的意见与表决意向作出一致行动的决定。双方应完全履行一致行动人协议约定的义务,自协议签订之日起至公司股票上市(A 股)后 36 个月内,协议各方不得变更、解除或终止一致行动人协议。 姚玖志作为第一大股东直接持有公司 11.88%的股份,自 2007 年 1 月 23 日田野食 品设立至 2012 年 9 月 25 日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姚玖志一直担任田野食品的执 行董事及法定代表人,并长期担任田野食品总经理职务;2012年 9 月 25日至今,姚玖志持续担任董事长兼法定代表人。姚玖志对公司发展战略、经营管理、人事任免等重大事项拥有重要影响。截至本招股说明书出签署之日,姚久壮通过其全资控制的自然人独资公司勐海茶业间接持有公司 5.90%的股份,姚玖志、姚久壮两人通过直接和间接合计持有 4,801.40 万股股票,占公司股份总额的 17.78%。 报告期内,姚麟皓将其持有公司的所有股份转让给勐海茶业,虽然公司实际控制人人员由姚玖志、姚久壮、姚麟皓变为姚玖志、姚久壮,但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姚氏 兄弟姚玖志和姚久壮。姚玖志、姚麟皓和姚久壮在公司重大事项上均保持了一致行动,保持了公司控制权的稳定。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情况详见“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四、发行人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之“(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情况”。 三、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 公司主要从事热带果蔬原料制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原料果汁、速冻果蔬、鲜果等。公司原料果汁产品包括浓缩果汁、NFC、调配果汁等多种形态和规格,掌握芒果、西番莲、荔枝等四十多种果蔬加工工艺,拥有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参与制定国家农业行业标准《非浓缩还原果蔬汁用原料》(NY/T 3907-2021),在热带原料果汁细分行业拥有较高的市场占有率和知名度。 公司聚焦热带果蔬产地加工,在广西北海、海南定安、四川攀枝花、湖北荆门拥有四个现代化工厂,产能布局涵盖中国热带果蔬主要产区。海南达川为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公司田野股份、和田野农谷为农业产业化省级重点龙头企业,攀枝花田野为农业产业化市级重点龙头企业。公司建立了完善的质量控制和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公司、海南达川、田野农谷均已通过了质量管理体系、食品安全管理体系、HACCP 体系认证。公司坚持传统产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取得发明专利 4 项、实用新型 31 项目,海南达川获得“海南主要热带果汁(浆)加工技术和装备集成创新与发明二等奖”、“海南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等荣誉和奖项。 公司以客户需求为导向开展产品创新、服务创新和模式创新,深度融入下游客户供应链、创新链和价值链,为客户提供“产品+配方+服务”的一站式解决方案。公司的产品品质和服务能力得到了众多知名品牌和企业的认可,是奈雪の茶、茶百道、沪上阿姨等知名连锁茶饮品牌的原料果汁主要供应商,是农夫山泉、可口可乐、娃哈哈等食品饮料企业的供应商。 公司自成立以来,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报告期内,公司产品结构持续优化,原料果汁销售收入占比持续提高。 四、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项目 2021年12月31日 2020年12月31日 2019年12月31日 /2021年度 /2020年度 /2019年度 资产总计(元) 1,210,593,521.55 975,719,223.64 1,002,672,042.15 股东权益合计(元) 928,572,726.31 768,495,877.42 747,494,150.3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股东权 928,572,726.31 768,495,877.42 747,494,150.30 益(元)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19.23 18.95 16.43 营业收入(元) 459,396,177.42 266,213,874.08 290,342,840.35 毛利率(%) 29.16 26.48 27.04 净利润(元) 65,177,573.19 21,001,727.12 24,320,919.4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65,177,573.19 21,001,727.12 24,320,919.42 (元)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 59,284,829.73 23,371,898.09 16,547,297.21 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8.06 2.77 3.3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资产收 7.33 3.08 2.25 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7 0.09 0.1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27 0.09 0.1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6,888,903.17 47,843,958.18 66,009,911.94 (元)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0.70 0.73 0.55 (%) 五、发行决策及审批情况 2022年 3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等相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