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环保:2022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23年01月30日查看PDF原文

                                                                          公告编号:2023-005

 证券代码:870654        证券简称:光大环保      主办券商:太平洋证券
              沈阳光大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沈阳光大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2 年
12 月 19 日召开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本 次 权 益 分 派 基 准 日 合 并 报 表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的 未 分 配 利 润 为
33,329,234.02 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33,963,488.85 元。本次权益分派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10,063,131.00 元。
一、权益分派方案
1、本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61,737,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63 元人
民币现金。
2、扣税说明

  (1)个人股东、投资基金适用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财政部 税
务总局 证监会公告 2019 年第 78 号),个人股东、投资基金持股 1 个月(含 1 个
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326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
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63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对合格境外投资者股东,根据国税函[2009]47 号,公司按 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后,实际每 10 股派发 1.467 元。

  (3)对于合格境外投资者之外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二、权益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公告编号:2023-005

  本次权益分派权益登记日为:2023 年 2 月 6 日

  除权除息日为:2023 年 2 月 7 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3 年 2 月 6 日下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收
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投资者 R 日(R 日为权益登记日)买入的证券,享有相关权益;对于投资者 R 日卖出的证券,不享有相关权益。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23年2月7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五、相关参数变动情况
六、联系方式

  地址:沈阳市铁西区北一西路 52 甲金谷大厦 BD 座 9 层联系人:赵云峰
  电话:15104005459    传真:024-86618221

七、备查文件
 《沈阳光大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沈阳光大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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