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销售,从事货物和技术的 行更新披露 (经营项目涉及行政许可 进出口业务。 的,凭许可证经营) 股东所持 披露截至前次公开转让说明 披露截至本次公开转让说明 根据最新的股 差异事项 前次申请挂牌及挂牌期间披 本次信息披露情况 差异原因 露情况 股份的限 书签署日股东股份限售安排 书签署日股东股份限售安排 东股份限售情 售安排 况进行补充披 露 披露截至本次公开转让说明 股权结构 披露截至 2019 年 7 月公司 书签署日公司股本形成及变 根据最新的股 及变化情 摘牌时公司股本形成及其变 化情况,补充披露前次挂牌 权变化情况等 况 化 申请文件及挂牌期间未披露 进行补充披露 的股权代持及其清理情况 根据最新的公 实际控制 蔡喜林 蔡喜林、孙丽娜 司股权和经营 人 情况等进行更 新 根据最新的公 控股股东 蔡喜林 无控股股东 司股权和经营 情况等进行更 新 前十名股 东及持股 披露截至前次公开转让说明 披露截至本次公开转让说明 根据最新的股 5%以上 书签署日前十名股东及持股 书签署日前十名股东及持股 东持股情况等 股份股东 5%以上股份股东持股情况 5%以上股份股东持股情况 进行披露 持股情况 公司董 事、监 披露截至 2019 年 7 月公司 披露截至本次公开转让说明 根据董监高、 事、高级 摘牌时公司董事、监事、高 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 核心技术人员 管理人员 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 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 最新变动情况 及核心技 相关情况 员的相关情况 进行披露 术人员变 化 财务报表 2011 年度、2012 年度、 2020 年度、2021 年度、 按最新报告期 期间 2013 年 1-8 月 2022 年 1-7 月 披露相关财务 数据 从事汽车保养、维修、检测 针对公司目前 公司主营 设备以及工具的研发、设 汽车维修、检测、保养设备 主要产品进行 业务 计、生产和销售 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 重新梳理、总 结 根据公司最新 公司的经 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等 3 项公 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等 10 项 业务许可资 营资质及 司业务许可资格或资质情况 公司业务许可资格或资质情 格、资质及体 体系认证 况 系认证情况进 行更新 差异事项 前次申请挂牌及挂牌期间披 本次信息披露情况 差异原因 露情况 已获授 19 项专利、6 项软件 已获授 156 项专利、14 项软 根据最新情况 无形资产 著作权、7 项商标权、1 项 件著作权、149 项商标权、4 进行披露 土地使用权 项土地使用权 关联方及 披露截至前次公开转让说明 披露截至本次公开转让书签 根据最新关联 关联交易 书签署日的关联方及关联交 署日公司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方及关联关系 易情况 的情况 情况进行披露 根据陈健鹏的 2012 年 7 月,全丽将其持有 2012 年 7 月,全丽将其持有 访谈笔录及转 的巴兰仕有限 5%股权(25 的巴兰仕有限 5%股权(25 让款支付凭 历史沿革 万元出资额)转让给陈健 万元出资额)转让给陈健 证,本次申报 鹏,作价 233.10 万元人民币 鹏,作价 370.00 万元人民币 信息披露对该 笔股权转让对 价进行了修正 补充披露陈天为施武军、鲁 晓军代持及还原股份事项; 本次申报中补 补充披露彭盛、李成红为李 充披露了股权 股权代持 未披露代持事项 晓鸿代持及还原股份事项; 代持及解除情 补充披露蔡喜林为徐爱初代 况 持事项;补充披露陈峰为张 绍誉代持事项 2、如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应详细说明差异的具体情况及出现差异的原因,并说明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及信息披露管理机制运行的有效性 公司本次申报新三板挂牌与前次申报及挂牌期间披露信息的差异中,除前次申报挂牌和挂牌期间未披露股权代持情况外,其他信息披露不存在重大差异。本次申报补充披露了历史上的股权代持情况,详细情况参见本回复之“问题 1.关于历史沿革”之“二、关于股权代持”之回复。出现上述差异的原因系公司时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的知情人员对代持相关法律法规及新三板的披露要不够了解,因而未告知主办券商并予以披露。目前公司已积极采取相关的补救措施,在本次挂牌的申请文件中充分披露历史上的股权代持情况。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继续加强对证券市场的法律法规及全国股转系统的制度的学习理解和执行能力,确保能够忠实、勤勉尽责,保证本次挂牌及挂牌后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公司管理层已对内部控制制度及信息披露管理机制的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价:“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及信息披露管理机制得到了完整、合理和有效的执行。” (二)前次申报及挂牌期间是否存在未披露的特殊投资条款,如存在,请说明相关情况 前次申报及挂牌期间,公司不存在未披露的特殊投资条款。 (三)摘牌后的股权托管或登记场所、股权变动情况。 1、摘牌后的股权托管或登记场所 公司股票于 2019 年 7 月 18 日起终止挂牌,终止挂牌后至今,公司股东未超 过 200 人,公司股权未进行托管。 2、摘牌后的股权变动情况 摘牌后公司股权变化情况如下: (1)2019 年 8 月,股份转让 2019 年 8 月,汪艳将其所持有的巴兰仕 155.1 万股股份作价 0 元转让给其女 儿张诗曼。关于本次转让,双方于 2019 年 8 月 12 日签署《股权转让协议》。 (2)2021 年 9 月,股份转让 2021 年 9 月,叶勇勤将其所持有的巴兰仕 12 万股股份以 132.00 万元的价格 转让给范斌。关于本次转让,双方于 2021 年 9 月 26 日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3)2021 年 11 月,股份转让 2021 年 11 月,叶勇勤将其所持巴兰仕的 4.20 万股股份以 46.2 万元的价格 转让给文元。关于本次转让,双方于 2021 年 11 月 1 日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4)2022 年 4 月,股权代持还原 2022 年 4 月,李晓鸿与彭盛、李成红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彭盛、李成红 分别将持有的巴兰仕 158.8 万股、7.6 万股股份转让给李晓鸿。该股权转让的背 景系对 2017 年形成的股份代持关系进行还原。2022 年 11 月,经各方确认,前 述股权代持关系已解除,且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5)2022 年 4 月,股权代持还原 2022 年 4 月,陈峰与张诗曼、张绍誉签订《股份转让协议》,陈峰将持有的 公司 82.7 万股股份转让给张诗曼。该股权转让的背景系对 2017 年形成的股份代持关系进行还原。2022 年 11 月,经陈峰、张绍誉和张诗曼确认,前述股权代持关系已解除,且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6)2022 年 12 月,增资 2022 年 11 月 29 日,巴兰仕召开了 2022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将公 司注册资本增加至 6,300 万元,其中,新增 300 万元注册资本由新股东上海汇兰仕以货币方式认缴出资。 上海汇兰仕为巴兰仕新设立的员工持股平台,本次增资系公司实施员工股权 激励,增资价格为 5.20 元/股。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