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兰仕:法律意见书

2023年02月17日查看PDF原文
无矛盾之处。本所律师对公开转让说明书中引用本法律意见书的相关内容无异议,确认公开转让说明书不致因引用法律意见书的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十一、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具备本次挂牌的主体资格,已经取得了本次挂牌的有效批准和授权,具备本次挂牌的实质条件,已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相关条件。

    公司本次挂牌尚需取得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同意挂牌的审查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一式肆份,经本所负责人及经办律师签字并加盖本所公
章后生效。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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