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3-004 证券代码:872679 证券简称:浙宝股份 主办券商:国金证券 湖州浙宝钙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提示性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基本情况 (一) 拟申请终止挂牌的原因 湖州浙宝钙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整体经营发展 及长期战略发展规划需要,同时为降低经营成本,提高经营决策效率。经公司 审慎研究决定,拟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申请股票终止挂牌。 (二) 终止挂牌后的发展战略 公司终止挂牌后将结合行业市场环境,积极推动公司业务长期、健康、稳 定发展,实现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最大化。终止挂牌不会对公司正常运营产 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 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1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事宜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 对异议股东保护的措施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相关负责人已就公司申请股票终止挂牌相关 事宜与全体股东提前进行了充分的沟通与协商,并已就该事项达成一致意见, 公告编号:2023-004 预计无异议股东。由于公司与全体股东已对终止挂牌事项提前进行了沟通并达 成一致,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申请股票终止挂牌及撤回 终止挂牌业务指南》第 3.2 条的规定,董事会审议终止挂牌事项时无需审议 披露异议股东保护措施。如在股东大会审议阶段出现异议股东(包括未参加公 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虽参加该次临时股东大会但未投赞 成票的股东),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召开后及时制定并审议披露异议股东保护措 施,以保护异议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 股票停复牌安排 公司将申请股票自审议终止挂牌事项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的次一交易日起停牌。 如终止挂牌决议未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申请股票自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之日起的两个交易日内复牌。 四、 其他事项 本次终止挂牌事项可能存在未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或未获全国股转公司同意的情形。 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向全国中 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提交终止挂牌申请,具体终止挂牌时间以全 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批准的时间为准。本次终止挂牌事项可 能存在未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或未获全国股转公司同意的情形。故终止挂牌 事宜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 备查文件 《湖州浙宝钙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湖州浙宝钙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3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