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江印制: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3年05月11日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837733      证券简称:香江印制      主办券商:天风证券

          天津香江印制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5 月 10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苑素香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方面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2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13,600,00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

(三)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5 人,列席 5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列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在过去的 2022 年度,公司董事会认真履行《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决议,推动公司治理水平的提高和公司各项业务的发展,积极有效地发挥了董事会的作用。董事会根据 2022 年工作情况编写了《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13,60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二)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年度内,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开展工作,监事会对 2022 年度工作进行总结,编制了《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13,60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三)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及 2022 年年度报告摘要
  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2022 年年度报告》与《2022 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
2023 年 4 月 18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发布的公告《2022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03)、《2022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005)。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13,60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四)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公司《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13,60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五)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公司《2023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13,60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六)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工作勤勉尽责,信誉良好,且对公司的财务状况较为熟悉,拟聘任其为公司 2023 年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13,60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七) 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利用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了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并确保公司经营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拟利用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投资,以提高公司整体收益。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13,60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八)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 2023 年 4 月 18 日披露的 2022 年年度报告,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挂牌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3,419,779.81 元。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如下:公司目前总股本为 13,600,000 股,
  拟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2 元(含税)。

  本次权益分派共派发现金红利 2,992,000 元。如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与目前预计不一致的,公司将采用分派总额不变对本次权益分派方案进行调整,后续将发布公告说明调整后的分派比例。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上述权益分派所涉个税依据《关于继续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证监会公告 2019 年第 78 号)执行。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13,60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重光(天津)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李超、韩银雪
(三)结论性意见

  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一)《天津香江印制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法律意见书》;
(三)《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3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022 年度审计报告》。

                                  天津香江印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5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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