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6100 证券简称:瑞捷电气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珠海瑞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5 月 25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谢海涛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方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珠海瑞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关于召开股东大会的相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4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3,000,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列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63,00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公司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63,00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弃权股数 0 股,占 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中审众环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珠海瑞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63,00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关要求,公司编制了《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63,00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63,00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六)审议通过《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众环审字〔2023〕1000004 号”《审计报告》,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79,457,953.92 元。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如下分配预案:公司拟以现有总股本 63,000,000 股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0.8 元(含税),合计派发 5,040,000.00 元(含税)。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63,00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七)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度财务预算方案》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 2023 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63,00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八)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中审众环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议案 1.议案内容: 综合考虑中审众环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质量、服务水平及收费情况,公司拟续聘中审众环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机构,聘期一年。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63,00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九)审议通过《关于珠海瑞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核报告》 1.议案内容: 中审众环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和合伙)出具的《关于珠海瑞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核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63,00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人和启邦显辉(横琴)联营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邓华锋 龙会明 (三)结论性意见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和出席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珠海瑞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人和启邦显辉(横琴)联营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珠海瑞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珠海瑞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5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