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400035 证券简称:比特 5 公告编号:2023—006 比特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5 月 25 日 2、会议召开地点:江阴市华士镇陆桥上头巷 72 号四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周继葆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22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191,445,71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47%。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1.议案内容: 议案内容详见于2023年4月2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公司《2022 年度报告》和《2022 年度报告摘要》。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191,445,715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 对股数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出席 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1.议案内容: 议案内容详见于2023年4月2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公司《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191,445,715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 对股数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出席 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1.议案内容: 议案内容详见于2023年4月2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公司《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191,445,715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 对股数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出席 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1.议案内容: 公司 2022 年度利润不分配,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191,445,715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 对股数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出席 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议案内容:鉴于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能够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允、公正的职业准则,勤勉尽责,为保证审计业务的连续性,同时基于双方良好合作,公司拟续聘其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191,445,715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 对股数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出席 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 江苏瀛优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徐志刚、杨淼苗 (三)结论性意见: 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信息披露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2022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比特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5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