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3-024 证券代码:430283 证券简称:景弘环境 主办券商:长江承销保荐 武汉景弘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6 月 21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视频会议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3 年 6 月 16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勇刚 6.会议列席人员:部分高管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7 人。 董事许菁、徐迅、周虹、王瑞轩因工作原因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武汉景弘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银行申请办理授信及贷 款的议案》 公告编号:2023-024 1.议案内容: (1)公司拟用公司自有的光谷大道 3 号激光工程设计总部 7 单元 13 层房屋 (产权证号:鄂(2020)武汉市东开不动产权第 0024452、0024458、0024479、0024486、0024487、0024490、0024491、0024496、0024497、0024500 号)作资产抵押,在中国银行武汉市直支行申请授信并贷款 750 万元,期限一年。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李勇刚先生代表公司签署有关合同及文件。 (2)公司拟用信用方式,向中国工商银行湖北自贸试验区武汉片区分行申请授信并贷款 1000 万元,期限一年。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李勇刚先生代表公司签署有关合同及文件。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1 票。 反对/弃权原因:董事周虹弃权原因:不清楚流动资金用于什么项目。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武汉景弘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办 理项目贷款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全资子公司应城景弘水务科技有限公司以 BOT 模式投资建设污水处理厂二期,拟向中国境内商业银行或融资租赁公司申请不超过 3000 万元综合授信和项目借款,同意应城景弘水务科技有限公司以 BOT 合同经营权和收费权作质押,同意公司为该笔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李勇刚先生代表公司签署有关合同及文件。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2 票。 反对/弃权原因:董事周虹弃权原因:项目建设方案有技术缺陷;董事钟校弃权原因:项目技术方案不完善。 3.回避表决情况: 公告编号:2023-024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武汉景弘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合资子公司的议案》1.议案内容: 公司 2018 年与杭州得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金文涛合资成立的武汉锦弘格林环境技术有限公司,因市场情况发生变化,该合资子公司未能承接并运营有关项目。经各方协商一致,拟注销该公司。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武汉景弘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武汉景弘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6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