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第一百四十七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 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能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按前款规定清偿前,将不会分配给股东。 第一百四十八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 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 第一百四十九条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大会 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第一百五十条 清算组成员应当忠于职守,依法履行清算义务。 清算组成员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 清算组成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百五十一条 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依照有关企业破产的法律实施破 产清算。 第十一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 第一百五十二条 公司董事长为投资者关系管理事务的第一责任人,董事会 秘书为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事务的负责人,负责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事务,管理职责包括汇集公司经营、管理、财务等方面的信息,根据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和公司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相关规定,及时进行信息披露等。 第一百五十三条 公司与投资者之间发生的纠纷,可以自行协商解决、提交 证券期货纠纷专业调解机构进行调解、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若公司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应充分考虑股东合法权益,并对异议股东作出合理安排。公司在终止挂牌过程中应制定合理的投资者保护措施。其中,公司主动终止挂牌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制定合理的投资者保护措施,通过提供回购安排等方式为其他股东的权益提供保护;公司被强制终止挂牌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该与其他股东主动、积极协商解决方案。 第十二章 修改章程 第一百五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当修改章程: (一)《公司法》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修改后,章程规定的事项与修改后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相抵触; (二)公司的情况发生变化,与章程记载的事项不一致; (三)股东大会决定修改章程。 第一百五十五条 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章程修改事项应经主管机关审批的, 须报原审批的主管机关批准;涉及公司登记事项的,依法办理变更登记。 第一百五十六条 董事会依照股东大会修改章程的决议和有关主管机关的审 批意见修改章程。 第十三章 附则 第一百五十七条 本章程所称“以上”、“以下”、“以内”、“超过”都含本数; “不足”、“以外”、“低于”、“大于”不含本数。 第一百五十八条 本章程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一百五十九条 关联交易分为日常性关联交易及偶发性关联交易。本章程 所称“日常性关联交易”指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购买原材料、燃料、动力,销售产品、商品,提供或者接受劳务,委托或者受托销售,投资(含共同投资、委托理财、委托贷款),财务资助(挂牌公司接受的)等的交易行为。 “偶发性关联交易”指除了日常性关联交易之外的关联交易。 第一百六十条 本章程附件包括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和监事 会议事规则。 第一百六十一条 本章程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以下无正文) 北京天睿空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6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