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特电机: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23年07月13日查看PDF原文

                                                                          公告编号:2023-013

 证券代码:839813        证券简称:微特电机        主办券商:安信证券
                江苏微特利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微特利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3 年 5 月
29 日召开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本次权益分派基准日未分配利润为 46,983,467.32 元,不存在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本次权益分派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9,250,000.00 元。
一、权益分派方案
1、本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46,25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2.0 元人民
币现金。
2、扣税说明

  (1)个人股东、投资基金适用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财政部 税
务总局证监会公告 2019 年第 78 号),个人股东、投资基金持股 1 个月(含 1 个
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4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对合格境外投资者股东,根据国税函[2009]47 号,公司按 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后,实际每 10 股派发 1.8 元。

  (3)对于合格境外投资者之外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公告编号:2023-013

二、权益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权益登记日为:2023 年 7 月 20 日

  除权除息日为:2023 年 7 月 21 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3 年 7 月 20 日下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收
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投资者 R 日(R 日为权益登记日)买入的证券,享有相关权益;对于投资者 R 日卖出的证券,不享有相关权益。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23 年 7 月 21 日
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五、联系方式

  地址: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区罡杨镇罡园路 6 号(225318)

  联系人:许雨林

  电话:0523-89665988    传真:0523-89665988

六、备查文件
《江苏微特利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江苏微特利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7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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