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3-019 证券代码:834832 证券简称:络捷斯特 主办券商:首创证券 北京络捷斯特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权益变动报告书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厚枫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全体合伙人,保证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合伙企业填写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厚枫投资合伙企业 企业名称 (有限合伙) 合伙类型 有限合伙 北京拙朴敦行投资管理顾问有限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实际控制人名称 公司 设立日期 2016 年 11 月 28 日 实缴出资 8002 万人民币 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88号 住所 1 幢 401 室 A 区 H0716 邮编 315800 所属行业 商务服务业 主要业务 实业投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206MA2832PA0U 权益变动前是否为挂牌公司第一大股东 否 权益变动后是否为挂牌公司第一大股东 否 权益变动前是否为挂牌公司控股股东 否 权益变动后是否为挂牌公司控股股东 否 权益变动前是否为挂牌公司实际控制人 否 公告编号:2023-019 权益变动后是否为挂牌公司实际控制人 否 实际控制人是否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属于失信联合惩戒 否 对象 二、拥有权益及变动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厚枫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股份名称 北京络捷斯特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 权益变动方向 减持 2023 年 8 月 21 日,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厚枫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经全体合伙人同意解散清算,拟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权益变动/拟变 以非交易过户方式承继给贵州铁路人保壹期壹号股权投资基 动时间 金中心(有限合伙)。具体时间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北京分公司完成非交易过户相关手续为准。 拥有权益的股份 合计拥有 直接持股 6,631,000 股,占比 12.1207% 数量及比例 权益 间接持股 0 股,占比 0% (权益变动前) 6,631,000 一致行动或其他方式拥有权益 0 股,占比 0% 所持股份性质 股,占比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6,631,000 股,占比 12.1207% (权益变动前) 12.1207%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0 股,占比 0% 拥有权益的股份 直接持股 0 股,占比 0% 数量及比例 合计拥有 间接持股 0 股,占比 0% (权益变动后) 权益 0 股, 一致行动或其他方式拥有权益 0 股,占比 0% 所持股份性质 占比 0%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0 股,占比 0% (权益变动后)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0 股,占比 0% 本次权益变动所 2023 年 8 月 21 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宁波梅山保 履行的相关程序 税港区厚枫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将因清算 有 及具体时间 注销导致组织资格丧失,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将 (法人或其他经 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6,631,000 股的股票(占比为 公告编号:2023-019 济组织填写) 12.1207%))以非交易过户方式承继给贵州铁路 人保壹期壹号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 公司近期收到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 书((2022)浙 0206 强清 5 号)裁定确认本次 合伙企业清算分配。 三、权益变动具体方式及目的 (一)权益变动具体方式 □通过竞价交易 □通过做市交易 □通过大宗交易 □通过特定事项协议转让 □取得挂牌公司发行的新股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权益(拟)变动方式 □赠与 □投资关系、协议方式 (可多选) √其他 2023 年 8 月 21 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厚 枫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拟比照法人资格丧失所涉 证券过户业务办理非交易过户,减持挂牌公司 6,631,000 股,拥有权益比例从 12.1207%(拟)变为 0%。 (二)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股东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厚枫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清算导致的持股调整,拟通过非交易过户方式完成,具备合理性。 四、国家相关部门批准情况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厚枫投资合伙企业(有 信息披露义务人 限合伙) 是否需国家相关部门批准 否 批准部门 - 公告编号:2023-019 批准程序 - 批准程序进展 - 五、所涉协议的主要内容 根据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厚枫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清算组出具的、经全体合伙人确认的《清算报告》,合伙企业持有的 6,631,000 股公司股份及权益,按合伙协议的约定,由贵州铁路人保壹期壹号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承继。 六、其他重大事项 (一)权益变动前后公司第一大股东未发生变动,控股股东未发生变动,实际控 制人未发生变动。 (二)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本报告书已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以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2)浙 0206 强清 5 号; 2.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厚枫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清算分配报告; 3.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厚枫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清算分配报告表决结果及表决票。 信息披露义务人: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厚枫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清算组 2023 年 9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