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3-041 证券代码:871799 证券简称:熠烁科技 主办券商:华安证券 福建省熠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统有限责任公司采取口头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对福建省熠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采取口头警示的送达通知》(公司一部监管〔2023〕540 号) 收到日期:2023 年 9 月 5 日 生效日期:2023 年 8 月 25 日 作出主体:全国股转公司挂牌公司管理一部 措施类别:自律监管措施 (涉嫌)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福建省熠烁科技股份有 挂牌公司 - 限公司 楚东辉 董监高 现任董事长 刘宇秋 董监高 现任财务总监 涉嫌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信息披露违规。 二、主要内容 (一)涉嫌违法违规事实: 2023 年 8 月 23 日,熠烁科技披露了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公告,对 2022 年年 度报告的财务数据进行追溯调整。其中,调整影响净利润-864,203.79 元,调整前 公告编号:2023-041 净利润为 242,691.93 元,调整后为-621,511.86 元,调整比例为-356.09%;调整影响期末净资产-864203.79 元,调整前期末净资产为 2,581,211.57 元,调整后为1,717,007.78 元,调整比例为 -33.48%。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上述行为,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 (2020 年 1 月 3 日发布)(以下简称《信息披露规则》)第三条的规定,构成信息披 露违规。 现任董事长楚东辉、现任财务总监刘宇秋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违反了《信息披露规则》第三条的规定,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全国股转公司挂牌公司管理一部现委托熠烁科技的主办券商华安证券转达以下自律监管措施:对熠烁科技、现任董事长楚东辉、现任财务总监刘宇秋采取口头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诚恳接受此次口头警示,并对于该情况予以高度重视,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本次口头警示对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未产生重大影响,公司目前经营正常。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口头警示对公司的财务活动未产生重大影响。 (三)不存在因本次处罚/处理而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公司已签署承诺:严格遵守《公司治理规则》《信息披露规则》等证券法律法规和股转公司业务规则的规定。采取有效措施收回占用资金,规范公司治理,诚实守信,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及相关责任人会充分重视上述问题,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公司治理规则》《信息披露规则》等相关规定,采取有效措施收回占用资金,规范公司治理,诚实守信,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上述问题再次发生。五、备查文件目录 《关于对福建省熠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采取口头警示的送 公告编号:2023-041 达通知》(公司一部监管〔2023〕540 号) 福建省熠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9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