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3-031 证券代码:430422 证券简称:永继电气 主办券商:国金证券 上海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向农商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申请授信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经营发展需要,保证上海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现金流量充足,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融资需求,公司拟向上海农商银行金山支行拟申请不超过人民币壹仟万元的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一年。 以上授信额度以本公司的 ZL201210596879.1、ZL201310571251.0、 ZL201410853315.0、ZL201510705366.3 四项知识产权作为质押担保,具体条款以与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及相关附属协议为准。 公司将在授信总额度内综合考虑需求与成本,确定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和保函结构,以期以最低的综合资金成本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融资需 要,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张晓敏先生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本公司承担。 二、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3 年 9 月 22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农 商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文件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根据《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告编号:2023-031 三、申请授信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是公司日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需要,有助于增强公司资产流动性和经营实力,为公司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提供资金支持,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上海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上海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九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