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清飞扬: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3年10月13日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834195        证券简称:华清飞扬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北京华清飞扬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10 月 12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南大街 10 号兆泰国际中心 A 座 9 层会议
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斌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5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5,871,22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9.36%。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0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列席 3 人,董事由艳丽、林松涛、李哲、戴隆松因工
作原因缺席;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列席 1 人,监事邱啓龙、张东斌因工作原因缺席;

    3.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4.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5.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出席:郑裕丰律师、宋立强律师。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人员构成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优化公司治理结构,提高董事会运作效率,结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经与相关人员友好协商,公司拟调整董事会人员构成,董事会人数由 7 人变更为5 人,免去李哲、戴隆松的独立董事职务,不再设置独立董事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65,871,22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独立董事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并废止相关制度的议案》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拟取消独立董事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相应废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65,871,22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因公司拟调整董事会人员构成,不再设置独立董事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公司需要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65,871,22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因公司拟调整董事会人员构成,不再设置独立董事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结合公司董事会运作和公司治理实际情况的需要,公司对《股东大会制度》《董事会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相应条款进行修订。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65,871,22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秦超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原董事林松涛先生辞去董事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拟提名秦超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任职期限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65,871,22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六)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名称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关于选举秦

    超先生为公司

(五)                  0      0%      0      0%      0      0%

    第三届董事会

    董事的议案》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郑裕丰、宋立强
(三)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经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议案生效情况


姓名    职位    职位变动  生效日期      会议名称      生效情况

秦超    董事      任职    2023 年 10  2023 年第一次临    审议通过

                            月 12 日    时股东大会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一)《北京华清飞扬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二)《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华清飞扬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华清飞扬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0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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