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3-029 证券代码:400055 证券简称:国瓷 5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湖南国光瓷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10 月 18 日 2.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科技中二路深圳软件园 6 栋 6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刘三明。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3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38,734,96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2.65%。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列席 7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列席 3 人; 公告编号:2023-029 3.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婷、闫法臣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自身发展需要,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拟聘请深圳皇嘉会计 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 公司对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亚太(集团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多 年来为公司提供的专业审计服务工作表示诚挚的感谢。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338,734,96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张婷、闫法臣 (三)结论性意见 该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 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 公告编号:2023-029 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湖南国光瓷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股东大会 决议》; (二)《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南国光瓷业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湖南国光瓷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0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