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7447 证券简称:昆仑建设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长春昆仑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涉及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资料、信息,会计师事务所应保证其提供、报送或披露的资料、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聘任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3 年年度的审计机构。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 年 1 月 18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 47 号天行建商务大厦 20 层 2206 首席合伙人:王增明 2022 年度末合伙人数量:64 人 2022 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419 人 2022 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57 人 2022 年收入总额(经审计):71,385.74 万元 2022 年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53315.48 万元 2022 年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24,225.19 万元 2022 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8 家 2022 年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07 家 2022 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 行业代码 行业门类 C38 制造业 A04 农、林、牧、渔业 F52.51 批发和零售业 I63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K70 房地产业 2022 年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 行业代码 行业门类 C 制造业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E 建筑业 2022 年上市公司审计收费:6,492.54 万元 2022 年挂牌公司审计收费:3,063.90 万元 2022 年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 家 2022 年本公司同行业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家数:7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7260.68 万元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40000 万元 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不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职业风险基金的计提及职业保险的理赔额能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 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8 次、自律 监管措施 1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 14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 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8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吴军,1999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6 年开始在中审亚太执业。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柴梦宇,2023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23 年开始在中审亚太执业。 (3)拟担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崔江涛,于 2002 年 11 月成为注册会 计师、2003 年 11 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07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质量控制复核工作业。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2023)审计收费 13 万元,其中年报审计收费 13 万元。 上期(2022)审计收费 15 万元,其中年报审计收费 15 万元。 审计费用以行业标准和市场价格为基础,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并在综合考虑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需要投入专业技术程度及参与审计工作员工级别、经验和投入时间等因素的基础上与公司友好协商确定。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已提供审计服务年限:10 年 上年度审计意见类型:标准无保留意见 不存在已委任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被立案调查 □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主动辞任 □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团队加入拟变更的会计师事务所 √实际控制人、股东或董事提议或自身发展需要 □满足主管部门对会计师事务所轮换的规定 □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在工作安排、收费、意见等方面存在分歧 □其他原因 (三)挂牌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宜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进行了事 前沟通说明,各方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确认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 所已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规定进行了沟通。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不会对公司年度报告审计工作造成影响。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3 年 10 月 31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更换会计师事务所。该事项尚需公司 2023 年 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目录 《长春昆仑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长春昆仑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1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