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翼蓝天:关于股票发行新增股份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公司章程备案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2023年11月15日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835512        证券简称:华翼蓝天        主办券商:天风证券
        天津华翼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发行新增股份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公司章
          程备案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基本情况

    天津华翼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1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
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天津华翼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的议案》及其他相关议案;
2023 年 8 月 17 日,以上相关议案经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3 年 9 月 7 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
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关于同意天津华翼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的函》(股转函〔2023〕2935 号),同意公司本次股票定向发行。本次股票定向发行共计 1 名投资者认 4,888,888 股,每股发行价格 4.5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21,999,996 元。公司完成了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的新增股份的登记手续,2023 年 11 月 16日,本次股票发行新增股份在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
公司本次实际发行股票 4,888,888 股,发行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 37,930,000 元增加至 42,818,888 元。
二、工商变更登记情况

    公司股票发行事项已完成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6754806975A),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42,818,888 元。《营业执照》记载的其他登记事项未发生变化。
三、关于新增股份完成公司章程备案事项

    公司完成了章程修订事项备案手续,《公司章程》修订后情况如下:
 (一)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章第六条                      第一章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793 万元。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4281.8888
                                  万元。

 第三章第一节第十八条              第三章第一节第十八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3793 万股普通股,  公司股份总数为 4281.8888 万股普
 全部为普通股。                    通股,全部为普通股。

  第四章第二节第四十七条          第四章第二节第四十七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
 行使下列职权:                    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
 计划:                            划:

 (二)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    (二)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
 董事的报酬事项:                  事的报酬事项:

(三)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    (三)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    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项:                              (四)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

(五)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    方案、决算方案;

算方案、决算方案;                (七)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
(七)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    和弥补亏损方案;(八)对公司增加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八)对公司增  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九)对发行公司证券作出决议;

(九)对发行公司证券作出决议;    (十)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十)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    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一)修改本章程:

(十一)修改本章程:              (十二)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
(十二)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    务所做出决议;

事务所做出决议;                  (十三)审议批准本章程第四十八条
(十三)审议批准本章程第四十八    规定的担保事项;

条规定的担保事项;                (十四)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
(十四)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    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    计总资产 30%的事项;

审计总资产 30%的事项;            (十五)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
(十五)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  事项;

事项;                            (十六)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十六)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十七)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十七)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    规章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    决定的其他事项。

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十八)审议批准公司对外融资(包
                                  括银行借款、融资租赁、向其他机构
                                  或个人借款等)单笔金额占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议净资产绝对值的 50%
                                  以上的事项。

第五章、第二节、第一百一十二条    第五章、第二节、第一百一十二条

董事会行使以下职权:              董事会行使以下职权: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
会报告工作;                      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
方案;                            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
案、决算方案;                    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
弥补亏损方案;                    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    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方案;(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  案;(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    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
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    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    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重
财、重大关联交易等事项;          大关联交易等事项;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
置;                              置;

(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    (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董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    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    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    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
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奖惩事项;

(十一)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      (十一)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度;                              (十二)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二)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三)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三)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四)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十四)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    为公司会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换为公司会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五)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
(十五)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    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十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十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或本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章或本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十七)审议批准公司对外融资(包
                                  括银行借款、融资租赁、向其他机构
                                  或个人借款等)单笔金额占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议净资产绝对值的 20%
                                  以上,并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议
                                  净资产绝对值的 50%(含 50%)的事
                                  项。

第六章、第一百三十四条            第六章、第一百三十四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

权:                              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
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    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

事会报告工作;                    事会报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

和投资方案;                      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

方案;                            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

 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

 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    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

 管理人员;                        管理人员;

 (八)本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    (八)本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
 职权。总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权。总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九)审议批准公司对外融资(包括
                                  银行借款、融资租赁、向其他机构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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