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天精化:收购报告书(修订稿)

2023年11月28日查看PDF原文
              邢台蓝天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报告书(修订稿)

挂牌公司名称:邢台蓝天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挂牌地点: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股票简称:蓝天精化
股票代码:831625
收购人:河北童曦自行车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河北省邢台市广宗县创业大道东侧、邢清路南侧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


                        收购人声明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一、本报告书系收购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收购报告书、要约收购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

  二、依据上述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收购人在邢台蓝天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收购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在邢台蓝天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

  三、收购人将依法履行本次收购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

  四、本次收购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收购人和所聘请的专业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收购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收购人声明......1
 释义...... 5
 第一节 收购人基本情况......6

    一、收购人基本情况...... 6

    二、收购人的股权结构及控制关系...... 6

    (一)收购人的股权结构...... 6

    (二)收购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7

    三、收购人及其实际控制人控制的核心企业和核心业务情况......7

    (一)收购人控制的核心企业和核心业务情况......7

    (二)收购人实际控制人控制的核心企业和核心业务情况......7
    四、收购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最近2年所受处罚及涉及诉讼、仲

    裁情况...... 11
    五、收购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诚信情况11

    六、收购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主体资格......11

    (一)收购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11
    (二)收购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禁止

    收购的情形......12

    (三)收购人投资者适当性......12

    (四)收购人公司治理机制......12

    七、收购人最近2年的财务情况......13

    八、收购人与公众公司的关系...... 13

 第二节 本次收购基本情况......14

    一、本次收购的方式...... 14

    二、本次收购前后权益变动情况...... 14

    三、本次收购涉及的相关协议及主要内容......14

    四、本次收购的方式、资金来源及支付方式......20

    (一)收购方式、资金总额及支付方式......20

    (二)资金来源......20

    (三)交易价格合理性......20

    五、本次收购的批准及履行的相关程序......20

    (一)已履行的授权和批准......20

    (二)尚需履行的授权和批准......21

    (三)本次收购不涉及要约收购情形......21

    六、本次收购相关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21

    七、本次收购相关股份的限售安排...... 21
    八、收购人及其关联方在本次收购事实发生日前6个月内买卖公众公司股票的情


    况...... 21
    九、收购人及其关联方在本次收购事实发生日前24个月与公众公司之间的交易情

    况...... 21

    十、本次收购的过渡期安排...... 22
    十一、挂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未清偿其对公众公司的负债、

    未解除公众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众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22
 第三节 本次收购目的及后续计划......23

    一、收购目的...... 23

    二、收购人对公众公司的后续计划...... 23

    (一)对公众公司主要业务的调整计划......23

    (二)对公众公司管理层的调整计划......23

    (三)对公众公司组织结构的调整计划......23

    (四)对公众公司章程的修改计划......24

    (五)对公众公司资产进行重大处置的计划......24

    (六)对公众公司员工聘用作出调整的计划......24
 第四节 对公众公司影响的分析......25

    一、本次收购对公众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影响......25

    二、本次收购对公众公司治理及其他股东权益的影响......25

    三、本次收购对公众公司独立性的影响......25

    四、本次收购对公众公司关联交易的影响......25

    五、本次收购对公众公司同业竞争的影响......26
 第五节 收购人作出的公开承诺及约束措施......27

    一、收购人关于本次收购行为所作出的公开承诺事项......27

    (一)收购人关于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的承诺......27
    (二)收购人关于不存在《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禁止收购的情形的承诺....27

    (三)收购人关于收购资金来源合法性的说明......27

    (四)收购人关于保持公众公司独立性的承诺......27

    (五)收购人关于规范与公众公司关联交易的承诺......27

    (六)收购人关于避免与公众公司同业竞争的承诺......27
    (七)关于本次收购完成后不向公众公司注入私募基金、类金融相关业务和房

    地产开发及投资类资产的承诺......27

    二、收购人未能履行承诺事项时的约束措施......28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29
 第七节 相关中介机构......30

    一、收购方财务顾问......30

    二、收购方法律顾问......30

    三、挂牌公司法律顾问......30

    四、中介机构与收购人、被收购公司以及本次收购行为之间的关联关系......30

 第九节 备查文件......37

    一、备查文件目录......38

    二、查阅地点......38

                          释义

  除非本收购报告书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公司、公众公司、蓝天精 指 邢台蓝天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化、被收购人、挂牌公司

收购人、河北童曦        指 河北童曦自行车有限公司

股份转让方              指 崔朝英

本次收购                  指 指收购人购买崔朝英所持蓝天精化2,700万股股份,并支
                            付现金的行为

《股份转让协议》        指  河北童曦自行车有限公司与崔朝英于2023年11月7日签订
                            的《邢台蓝天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协议》

收购人财务顾问、恒泰长财 指 恒泰长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证券

收购人法律顾问            指 北京市国振律师事务所

股转公司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股转系统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          指 《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投资者管理办法》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

《准则第5号》            指 《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5号—权益
                            变动报告书、收购报告书和要约收购报告书》

《公司章程》              指 《邢台蓝天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第一节 收购人基本情况

  一、收购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收购人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河北童曦自行车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30531MACY34E57N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        王强

注册资本          壹仟万元整

成立日期          2023年9月7日

住所              河北省邢台市广宗县创业大道东侧、邢清路南侧

                  一般项目:自行车制造;自行车及零配件批发;自行车
                  及零配件零售;轮胎制造;玩具制造;轮胎销售;玩具
经营范围

                  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
                  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          未开展实际经营

  二、收购人的股权结构及控制关系

  (一)收购人的股权结构

  截至本收购报告书签署之日,收购人之出资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或姓名  认缴出资额  实缴出资额    持股比例    出资方式
                    (万元)    (万元)

    王庆太        700.00      700.00        70%        货币

      王强          300.00      300.00        30%        货币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王庆太持有河北童曦70%的出资,为河北童曦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河北童曦及其股东王庆太、王强已出具《关于公司股权权属是否清晰,是否存在抵押、质押、查封、司法冻结等情形,是否存在股权纠纷或潜在纠纷的

    声明》:“公司股东持有的本公司股权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查封、

    司法冻结的情形;本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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