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福建晶欣红木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的 半年报问询函 公司一部半年报问询函【2023】第 067 号 福建晶欣红木文化股份有限公司(晶欣股份)董事会: 我部在挂牌公司 2023 年半年报审查中关注到以下情况: 1、关于持续经营能力 你公司自 2022 年起未实现营业收入,主要业务已陷入停顿。半年报披露,公司下游市场受房地产影响较大,随着下游家具市场持续低迷,营业收入有所下降。 请你公司说明期后生产经营恢复进展,你公司拟采取和已采取的改善目前经营状况的措施,并结合行业发展特点、公司行业地位、未来发展趋势及面临的主要困难风险等说明你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2、关于存货 报告期末你公司存货账面余额为 2,260.69 万元,占总资产的比重 为 80.19%,其中原材料 1,507.56 万元,库存商品 753.14 万元,较期 初无变动,未计提减值准备。 请你公司: (1)说明存货具体内容、成本构成、计价依据和采购来源,是否存在计价不准确的情形; (2)结合存货库龄、状态、变现能力等,说明在生产经营停止 的情况下未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及合理性。 3、关于银行账户冻结与员工代收代付款项 2022 年年报披露,你公司因涉诉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公司业务人员陈鑫荣将自身个人卡作为公司银行卡进行处理,并进行代收代付 业务,但未见冻结相关临时公告披露;2023 年 8 月 8 日,你公司发 布银行账户被冻结公告,你公司因未及时归还建行福州闽侯上街支行贷款,包括2个一般户和1个基本户涉诉被冻结,冻结金额合计199.05万元。2023 年半年报披露,部分诉讼案件已终结,你公司已于 8 月23 日办理相关银行账户解冻事宜。截至报告期末,你公司应收陈鑫荣406.61 万元代收款。 请你公司说明涉诉冻结的银行账户期后解冻进展,员工个人卡代收代付整改进展,并自查是否符合《信息披露规则》相关要求,是否存在应披未披事项。 请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在 12 月 20 日前将有关说明材 料报送我部(nianbao@neeq.com.cn),同时抄送监管员和主办券 商;如披露内容存在错误,请及时更正。 特此函告。 挂牌公司管理一部 2023 年 12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