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3-025 证券代码:834815 证券简称:巨东股份 主办券商:华泰联合 浙江巨东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12 月 5 日 2.会议召开地点:浙江巨东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及通讯方式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3 年 12 月 2 日以书面、电子邮件 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应友生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及出席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浙江巨东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董事管云德、韩海敏因异地原因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预计 2024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告编号:2023-025 1.议案内容: 预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在 2024 年度拟进行的关联交易事项,关联方应友生、林春芳、应函扬、杨薇薇、林凡雄、潘林飞、台州市邦腾金属有限公司为公司向金融机构贷款提供担保,预计接受关联担保金额合计不超过375,000万元人民币;关联方台州市金锋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浙江伊韦特精密机械有限公司向公司租赁房屋,预计发生金额合计不超过 800 万元人民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年12月6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预计 2024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6)。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管云德、韩海敏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涉及关联事项,关联董事应友生、林春芳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稳定性、连续性,公司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6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续聘 2023 年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2023-027)。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管云德、韩海敏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告编号:2023-025 1.议案内容: 董事会提议于 2023年 12 月 22日召开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6 日在全国 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23-028)。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浙江巨东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浙江巨东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2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