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东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3年12月06日查看PDF原文

                                                                          公告编号:2023-029

证券代码:834815      证券简称:巨东股份        主办券商:华泰联合

                  浙江巨东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2023 年 12 月 5 日,浙江巨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
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基于谨慎原则及独立判断的立场,我们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预计 2024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预计与关联方之间在 2024 年度拟进行的关联交易事项,关联方应友生、
林春芳、应函扬、杨薇薇、林凡雄、潘林飞、台州市邦腾金属有限公司为公司向金融机构贷款提供担保,预计接受关联担保金额合计不超过 375,000 万元人民币;关联方台州市金锋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浙江伊韦特精密机械有限公司向公司租赁房屋,预计发生金额合计不超过 800 万元人民币。

  经审查本次预计 2024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会议资料和有关文件,我们认为关联方为公司贷款提供担保,不向公司收取任何费用,且公司未提供反担保,不存在关联方利用其关联关系输送利益的情形。关联方向公司租赁房屋系日常经营所需,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情况,定价客观、公允,以市场价格为依据,是合理的、必要的。本次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预计 2024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告编号:2023-029

    二、《关于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为保持审计工作的稳定性、连续性,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

  经审查本次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会议资料和有关文件,我们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已经在中国证监会完成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备案,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需求,诚信状况良好,拥有投资者保护能力及独立性,续聘该所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有利于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稳定性、连续性。本次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独立董事:管云德 韩海敏
                                                    2023 年 12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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