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美新材: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2023年12月14日查看PDF原文

                                                            公告编号:2023-065

证券代码:836312        证券简称:集美新材    主办券商:招商证券
              深圳市集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2023 年 12 月 14 日,深圳市集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谨慎原则及独立判断的立场,我们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一、对于《关于预计 2024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公司本次预计 2024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预计客观、合理,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公司与关联方拟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日常经营业务所需的正常商业交易行为,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企业本次预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

  对此,我们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同意公司和全资子公司集美(东莞)新材料有限公司 2024 年预计向四川普什醋酸纤维素有限责任公司采购原材料不超过 1.20 亿元(不含税)。我们同意将《关于预计 2024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告编号:2023-065

二、备查文件

  《独立董事签字的意见书》

                                        深圳市集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巩启春、石镇源
                                                    2023 年 12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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