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3-040 证券代码:839768 证券简称:瑞科汉斯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吉林瑞科汉斯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吉林瑞科汉斯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8 日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议案内容,我们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并且有丰富的担任国内上市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经验,能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依据相关会计准则开展工作。现拟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考虑了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要求,不存在违反《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情形,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 我们对该议案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陈守东 孙立荣 王希庆 2023 年 12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