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3-036 证券代码:832783 证券简称:恒源食品 主办券商:华龙证券 黑龙江省恒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一、基本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业务资金需求,2024 年度公司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56,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额度申请期限:自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议案之日起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仅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 (1)公司以信用担保及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抵押方式,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桦南支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2)公司以信用担保及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抵押方式,向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佳木斯桦南支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3)公司以信用担保及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抵押方式,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4)公司以信用担保及资产抵押方式,向其他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6,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额,实际融资额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在取得银行的综合授信额度后,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授信额度范围内办理流动资金贷款等有关业务,最终发生额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贷款的利率、期限等条款由本公司与贷款银行协商确定,公司与上述银行无关联关系。 在办理授信过程中,除信用保证外,公司董事会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用公司固定资产(包括公司房产、土地、机器设备等)为相关授信进行抵押,也可以用公司应收账款作为借款质押,另外也可以在征得第三方同意的前提下,由包括公 公告编号:2023-036 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在内的第三方为公司办理授信提供无偿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担保方式),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授权董事长王朝旭代表公司办理各项授信手续的签批工作和签署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各项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融资等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等文件),授权期限自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起一年,在授权范围内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由公司承担。 二、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3 年 12 月 21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请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通过,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经营的正常所需,通过银行授信的融资方式为公司日常经营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促进公司业务发展,对公司日常性经营产生积极的影响,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权益。 四、备查文件 《黑龙江省恒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黑龙江省恒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2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