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3-043 证券代码:833727 证券简称:兆晟科技 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浙江兆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并注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9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3 年 2 月 24 日召开的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兆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的议案》,以 22.20 元/股的价格发行不超过 828,800 股 人民币普通股,募集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8,399,360.00 元。2023 年 3 月 30 日,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117 号),审验了本次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专项账户。公司已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余杭支行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33050112486909668828),用于本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的存储和管理,本次发行对象已按照要求将认购款汇入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2023 年 3 月 21 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关于 同意浙江兆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的函》(股转函【2023】566 号),对公司本次股票发行的申请予以确认。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兆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储存,在使用募集资金时,严格按照公 公告编号:2023-043 司资金管理制度履行资金使用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 2023 年 3 月 30 日,公司与主办券商及存放募集资金的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杭州余杭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与主办券商及商业银行签订的三方监管协议主要条款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公司按照已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截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日,公司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 四、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情况 (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基本信息: 账户名称:浙江兆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余杭支行 账号:33050112486909668828 (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情况 本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已经按照募集资金用途使用完毕,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3 号——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7 日办理完成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上述募集资金专户 注销后,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余杭支行及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项下的权利义务也随之终止。 浙江兆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2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