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1373 证券简称:电科电源 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深圳市电科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12 月 27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3 年 12 月 21 日以专人送 达、电子邮件或传真的形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李伦 6.会议列席人员:证券事务代表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行政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 2023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成员为李伦、陈建华、曹国良、郭春锋、李菲。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设董事长一名,选举李伦先生为发生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 李伦先生不属于《关于对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监管问答》中规定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不存在《公司法》中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未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1.议案内容: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聘任陈建华女士为公司总经理。 陈建华女士不属于《关于对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监管问答》中规定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不存在《公司法》中不得担任公司 规定。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未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1.议案内容: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聘请马萍玲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 马萍玲女士不属于《关于对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监管问答》中规定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不存在《公司法》中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未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聘请马萍玲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马萍玲女士不属于《关于对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监管问 答》中规定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不存在《公司法》中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未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1.议案内容: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聘请陈平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陈平先生不属于《关于对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监管问答》中规定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不存在《公司法》中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未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备查文件目录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深圳市电科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2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