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73358 证券简称:康诚新材 主办券商:长江承销保荐 广东康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涉及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资料、信息,会计师事务所应保证其提供、报送或披露的资料、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聘任安礼华粤(广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3年年度的审计机构。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安礼华粤(广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22 年 10 月 10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广州市南沙区翠樱街 1 号 4 层 402 室自编 040 房 首席合伙人:龚勇 2022 年度末合伙人数量:15 人 2022 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65 人 2022 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2 人 2022 年收入总额(经审计):2985.53 万元 2022 年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2305.43 万元 2022 年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0 万元 2022 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0 家 2022 年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家数:0 家 2022 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 行业代码 行业门类 无 无 2022 年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 行业代码 行业门类 无 无 2022 年上市公司审计收费:0 万元 2022 年挂牌公司审计收费:0 万元 2022 年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0 家 2022 年本公司同行业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家数:0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145.25 万元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5000 万元 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安礼华粤(广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3.诚信记录 安礼华粤(广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 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的情况。 会计师事务所从业人员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的情况。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签字合伙人:彭良俊,2003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从事注册会计师审计行业20 年,2022 年 10 月开始在安礼华粤(广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具备证券服务业务经验。 签字注册会计师:曾庆德,2019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9 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3 年 10 月开始在安礼华粤(广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具备证券服务业务经验。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明福,中国注册会计师,从事注册会计师审计行业16 年,现为安礼华粤(广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的合伙人。 2022年 10 月开始在安礼华粤(广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具备证券服务业务经验。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安礼华粤(广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4.审计收费 本期(2023)审计收费未确定,其中年报审计收费未确定。 上期(2022)审计收费 11 万元,其中年报审计收费 11 万元。 审计费根据审计范围和审计工作量,参照有关规定和标准,经友好协商确定, 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已提供审计服务年限:5 年 上年度审计意见类型:无保留意见 不存在已委任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被立案调查 □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主动辞任 □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团队加入拟变更的会计师事务所 √实际控制人、股东或董事提议或自身发展需要 □满足主管部门对会计师事务所轮换的规定 □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在工作安排、收费、意见等方面存在分歧 □其他原因 (三)挂牌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事先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各方均已对本次变更事项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已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有关规定,进行了相关沟通及配合工作。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广东康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广东康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2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