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1373 证券简称:电科电源 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深圳市电科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授予结果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股票期权授予结果 (一) 实际授予基本情况 1. 期权简称及代码:电科 JLC1、850089 2. 授权日:2023 年 12 月 8 日 3. 登记日:2023 年 12 月 29 日 4. 行权价格:2.80 元/股 5. 实际授予人数:6 人 6. 实际授予数量:3,700,000 份 7. 股票来源:√向激励对象发行股票 □回购本公司股票 □股东自愿赠与 □其他 (二) 实际授予明细表 实际对应 实际授予 股票总量 拟授予数 实际授予 数量占授 序号 姓名 职务 占授予前 量(股) 数量(股) 予总量的 总股本的 比例(%) 比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1 郭春锋 董事、产 700,000 700,000 18.92% 0.94% 品总监 2 陈平 副 总 经 1,000,000 1,000,000 27.03% 1.34% 理 3 马萍玲 财 务 负 500,000 500,000 13.51% 0.67% 责人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小计 2,200,000 2,200,000 59.46% 2.95% 二、核心员工 1 陈建国 采 购 总 500,000 500,000 13.51% 0.67% 监 2 李馨韵 市 场 总 500,000 500,000 13.51% 0.67% 监 3 黄文海 子 公 司 500,000 500,000 13.51% 0.67% 执 行 董 事 兼 总 经理 核心员工小计 1,500,000 1,500,000 40.54% 2.01% 合计 3,700,000 3,700,000 100% 4.96% 上述名单中,有单独或合计持有挂牌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具体情况为,李馨韵为实际控制人李伦、陈建华之女,2017 年 6 月至今任 职于深圳市电科电源股份有限公司,现任电科电源市场总监,其具有海外留学背景和多年的销售经验。目前,李馨韵主要负责市场开拓、存量客户维护,为公司的海外业务拓展及客户管理作出了重要贡献。 此外,本次激励对象陈建国为实际控制人陈建华之弟弟,2003 年起曾先后任职于电科电源(深圳)有限公司(电科电源前身)、深圳市铭凯新能源有限公司,2017 年 3 月至今任职于深圳市电科电源股份有限公司,现任公司采购总监,拥有多年电池行业的从业经验,对电池行业有着深刻的理解,具备较强的供应链管理成本控制能力。目前,陈建国主要负责供应商开发与管理,在采购端通过对供应商的战略管理及市场需求偏好的有机结合,进一步优化成本结构,在公司降 本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三) 本次授予结果与拟授予情况的差异说明 本次授予股票期权结果与拟授予情况不存在差异。 二、 行权要求 (一) 行权安排 本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有效期为 60 个月,行权时间安排如下: 行权安排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第一次行权 授予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 30% 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 易日止 第二次行权 授予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 30% 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 易日止 第三次行权 授予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 40% 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 易日止 (二) 行权条件 1、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行权安排 业绩考核要求 第一次行权 2024 年度营业收入不低于 3.8 亿元,且净利润不低 于 1,500 万元 第二次行权 2025 年度营业收入不低于 4.5 亿元,且净利润不低 于 2,000 万元 第三次行权 2026 年度营业收入不低于 5.3 亿元,且净利润不低 于 2,800 万元 注 1:公司业绩指标对本次激励计划所有激励对象均适用。 注 2:上述营业收入数据以公司经审计后的合并财务报表数据为准,净利润是指经审计的归属于挂牌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合并报表净利润。 注 3:上述业绩考核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则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行权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2、 个人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次股权激励包括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员工,存在个人业绩指标。 序号 激励对象个人绩效指标 1 激励对象在有效期内须持续在岗 2 公司业绩指标对应考核年度,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为“合格”及以 上 3 激励对象不存在违反公司管理制度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或给公司造 成严重消极影响,受到公司处分的情形 4 激励对象无自行辞职,或因个人原因被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5 不存在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三、 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一)会计处理方法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在等待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并按照股票期权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 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1、授予日会计处理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中关于股票期权公允价值计算的相关规定,公司选择Black-Scholes模型来计算期权的公允价值,并于2023年9月26日用该模型对授予的370万份股票期权进行预测算。 (1)标的股价:2.86元/股(假设授权日收盘价为本次激励计划草案的董事会会议召开日前一日收盘价); (2)期权行权价格:2.80元/股 (3)有效期分别为:1年、2年、3年(授权日至每期首个行权日的期限) (4)波动率分别为:11.80%、12.25%、13.55%(采用2023年10月18日三板制造指数(899302.CSI)最近12个月、24个月、36个月的年化波动率) (5)无风险利率:1.50%、2.10%、2.75%(分别采用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金融机构1年期、2年期、3年期存款基准利率) (6)股息率:2.26%(公司最近三年平均股息率) 2、等待期会计处理 公司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的最佳估算为基础,按照股票期权在授权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费用,同时计入资本公积中的其他资本公积。 3、可行权日之后会计处理 不再对已确认的成本费用和所有者权益总额进行调整。 4、行权日会计处理 根据行权情况,确认股本和股本溢价,同时将等待期内确认的“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转入“资本公积-资本溢价”;如果全部或部分股票期权未被行 (二)预期股权激励实施对各期经营业绩的影响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定价主要基于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前期发行价格情况、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情况及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公司确定本次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的有效市场参考价为上述价格中的较高者3.48元/股。 本次股权激励适用股份支付会计政策,将按照股票期权授权日的公允价值,综合确认本次激励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该等费用将在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过程中按行权比例摊销。由本次激励计划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 假设授予日为2023年12月下旬,首次授予的370万份股票期权(对应370万股)各会计年度成本摊销情况测算见下表: 单位:万元 首次授予的 需摊销的 股票期权数 2023年 2024年 2025年 2026年 总费用 量(万份) 370 83.96 3.59 41.65 25.37 13.35 上述预测数是在一定的参数取值和定价模型的基础上计算的,实际股权激励成本将根据董事会确定授权日后各参数取值的变化而变化。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具体的会计处理方法及其对公司财务数据的影响,具体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应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四、 备查文件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