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2346 证券简称:汾西电子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中船汾西电子科技(山西)股份有限公司变更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 所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涉及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资料、信息,会计师事务所应保证其提供、报送或披露的资料、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聘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3 年年度的审计机构。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 年 11 月 6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 169 号 2-9 层 首席合伙人:石文先 2022 年度末合伙人数量:203 人 2022 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1,265 人 2022 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20 人 2022 年收入总额(经审计):213,165.06 万元 2022 年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181,343.80 万元 2022 年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57,267.54 万元 2022 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95 家 2022 年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38 家 2022 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 行业代码 行业门类 C-39 制造业 F-51 批发和零售业 C-27 制造业 I-65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C-38 制造业 2022 年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 行业代码 行业门类 I-65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C-26 制造业 C-35 制造业 C-38 制造业 C-39 制造业 2022 年上市公司审计收费:24,541.58 万元 2022 年挂牌公司审计收费:4,346.9 万元 2022 年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1 家 2022 年本公司同行业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家数:6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11,834.05 万元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0,000 万元 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9 亿元,目前尚未使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 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2 次、监督管理措施 21 次、自 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 39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 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5 次、监督管理措施 36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 分 0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洪权,2004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7 年起开始从事上市 公司审计工作,2007 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最近 3 年签署 3 家上市公司审 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王奇运,中国注册会计师,2019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工作并一直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 年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最近3 年签署 1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安素强,2007 年 10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自 2004 年 08 月起从事审计行业,2005 年 12 月从事证券业务审计,从事证券业务 15 年, 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2013 年开始在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执业。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中审众环及项目合伙人洪权、签字注册会计师王奇运、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安素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2023)审计收费 9 万元,其中年报审计收费 9 万元。 上期(2022)审计收费 9 万元,其中年报审计收费 9 万元。 审计费用以行业标准和市场价格为基础,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并在综合考虑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需要投入专业技术程度及参与审计工作员工级别、经验和投入时间等因素的基础上与公司友好协商确定。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已提供审计服务年限:8 年 上年度审计意见类型: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不存在已委任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被立案调查 □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主动辞任 □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团队加入拟变更的会计师事务所 √实际控制人、股东或董事提议或自身发展需要 □满足主管部门对会计师事务所轮换的规定 □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在工作安排、收费、意见等方面存在分歧 □其他原因 (三)挂牌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事前沟通,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作关系。公司已就变更审计机构的相关事宜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进行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知悉本事项且对更换无异议。 公司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 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会计师的沟通》要求,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12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不 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中船汾西电子科技(山西)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中船汾西电子科技(山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