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水利: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2024年01月05日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832075        证券简称:东方水利        主办券商:华西证券
              东方水利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公司董事会于 2024 年 1 月 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决议决
定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 月 22 日上午 9:00。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
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2075          东方水利    2024 年 1 月 18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会议地点

  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公司拟与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议案

  鉴于公司发展战略的需要,经与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充分沟通与友好协商,双方拟签署解除持续督导协议(该协议自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无异议函之日生效),并就终止《持续督导协议书》及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
(二)审议《关于公司与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说明报告》议案

  因公司拟变更主办券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相关要求及规定,公司拟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提交《关于公司与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说明报告》。
(三)审议《关于公司与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持续督导协议》议案

  鉴于公司发展战略的需要,公司决定与承接主办券商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持续督导协议书》,该协议自双方签字盖公章后成立,自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无异议函之日起生效。自生效之日起,将由开源证券承接公司持续督导事务。
(四)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持续督导主办券商变更相关事宜》议案

  公司拟变更主办券商为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特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相关变更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协议、向全国股转系统提交相关
文件及其他变更主办券商相关事宜等。授权期限:自 2024 年 1 月 22 日至 2024
年 7 月 21 日。

(五)审议《关于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议案

  根据公司未来发展需要,为了更好的推进公司审计工作,经综合评估,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公司拟聘请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3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六)审议《关于预计 2024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议案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预计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29,000 万元人民币。预计关联交易主要是:

  (1)公司 2024 年度因业务快速发展及生产经营正常所需,拟向国有银行、商业银行及其它金融机构申请授信贷款,由关联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启春,股东、实际控制人李平、高级管理人员陈启东无偿向公司提供其名下抵押物,或提供担保、反担保及连带责任担保,2024 年预计额度不超过 22,000 万元人民币,其中固定资产投资贷款不超过 10,000 万元人民币;

  (2)公司 2024 年度因业务快速发展及生产经营正常所需,拟向国有银行、商业银行及其它金融、保险机构申请开具各类保函,由关联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启春,股东、实际控制人李平、高级管理人员陈启东无偿向公司提供其名下抵押物,或提供担保、反担保及连带责任担保,2024 年预计额度不超过 6,000万元人民币;

  (3)公司 2024 年度因业务快速发展及生产经营正常所需,有效解决短期临时性的资金周转,公司实际控制人陈启春、李平自愿无偿为公司提供小额借款,2024 年预计额度不超过 1,000 万元,此关联交易为信用借款,不收取利息,无抵押,无担保。

  议案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为陈启春、李平、陈启东、丁光平及由陈启春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四川金东方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由李平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四川银东方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七)审议《公司 2024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授信和保函额度》议案

  为保障公司业务快速发展及生产经营正常所需,根据 2024 年度资金预测结果,2024 年度内,公司拟向国有银行、商业银行及其它金融机构申请累计不超过人民币 28,000 万元的贷款授信和保函额度。其中,贷款授信额度拟为不超过
人民币 22,000 万元;拟向国有银行、商业银行及其它金融机构申请开具各类保函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6,000 万元。
(八)审议《关于授权公司董事长 2024 年度向金融机构办理申请贷款授信和保函额度事务并签署相关文件》议案

  为保障公司业务快速发展及生产经营正常所需,根据 2024 年度资金预测结果,2024 年度内,公司拟向国有银行、商业银行及其它金融机构申请累计不超过人民币 28,000 万元的贷款授信和保函额度。其中,贷款授信额度拟为不超过人民币 22,000 万元;拟向国有银行、商业银行及其它金融机构申请开具各类保函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6,000 万元。上述贷款事项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实施,不必再提请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另行审批,相关抵押、合同签署等事宜授权公司董事长代表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办理。

  议案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为陈启春、李平、陈启东、丁光平及由陈启春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四川金东方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由李平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四川银东方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
上述议案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议案序号为(六)、(八);
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审议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有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需持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股东单位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二)登记时间:2024 年 1 月 19 日 9:00-17:00

(三)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四、其他
(一)会 议联系方式:联系人:李强; 联系电话:0838-6135270;传真:0838-2827366;邮箱:832075@dfiee.com;邮政编码:618000;联系地址:四川省德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燕山路 398 号。
(二)会议费用:本次大会预期半天,与会股东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五、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人员签字确认的《东方水利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经与会人员签字确认的《东方水利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东方水利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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