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简集团: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2024年01月15日查看PDF原文

                                                                          公告编号:2024-004

 证券代码:834498        证券简称:易简集团        主办券商:东莞证券
              易简传媒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 月 30 日 10:00。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公告编号:2024-004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4498          易简集团    2024 年 1 月 23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会议地点

  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 122 号之二 1004 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公司 2024 年度预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公司及子公司为满足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的需要,2024 年度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 5,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公司及子公司法定代表人全权代表公司及子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各项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融资等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等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在办理授信过程中,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用公司资产、应收账款等方式为相关授信进行抵、质押担保,以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为贷款提供资产抵押担保及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审议《关于公司 2024 年度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和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及子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发展、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日常营运资金使用,保障资金流动性、安全性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 2024 年度拟在不超过 5,000 万元人民币的额度内,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及进行证券投资。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循环使

                                                                          公告编号:2024-004

用,投资收益可进行再投资,再投资的金额不包含在上述额度内。其中,在授权期限内,公司用于证券投资的资金额度不超过 2,500 万元人民币。
(三)审议《关于签署<民事调解协议>的议案》

  经协商一致,易简传媒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樟树市源来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黄永轩、王敏、广州易简天成科技有限公司拟就(2023)粤 0106 民初9690 号业绩补偿纠纷案件签署《民事调解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15 日 在 全 国 中 小 企 业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平 台
(http://www.neeq.com.cn/)发布的《重大诉讼进展暨签署<民事调解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审议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接受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二)登记时间:2024 年 1 月 30 日 8:00-10:00


                                                                          公告编号:2024-004

(三)登记地点: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 122 号之二 1004 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联系人:曾艳梅 联系电话:020-89285060
(二)会议费用: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一)与会董事签署确认的《易简传媒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与会监事签署确认的《易简传媒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三)《民事调解协议》。

                                  易简传媒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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