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建信息: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年01月17日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834082      证券简称:中建信息        主办券商:信达证券
                中建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 月 15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 9 号主语商务中心 4 号楼 18 层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雨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议案审议所履行的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3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71,388,21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80%。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1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15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1%。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列席 4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列席 1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除上述人员外,公司财务总监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预计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及业务发展需要,2024 年度的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总额不超过 1,902,000.00 万元。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15,888,213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公司章程规定关联股东不应当就关联事项参与表决,股东中建材智慧物联有限公司(股份数量 55,500,0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37.16%)、中建材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股份数量 16,000,0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10.71%)、中建材联合投资有限公司(股份数量 7,000,0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4.69%)、中建材投资有限公司(股份数量 3,000,000,占公司股份总数 2.01%)作为关联方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提升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在保障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且在任一时点公司累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 万元(含)。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投
资期限为该议案经股东大会通过之日(不含当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71,388,213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参与国债逆回购业务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提升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在保障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拟在该议案经股东大会通过之日(不含当日)至 2024 年 12 月31 日止的期间内,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参与国债逆回购业务以获取额外收益,且在任一时点公司累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的国债逆回购产品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 万元(含)。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参与国债逆回购业务。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71,388,213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发展需要,公司 2024 年度拟向包括且不限于银行、保理公司、融资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 1,500,000.00 万元(含1,500,000.00 万元,实际贷款币种包括但不限于人民币、美元、欧元、港币等)的综合授信额度(包括新增及原授信到期后续展)。

  综合授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保理、开立信用证、押汇、贸易融资、票据贴现、融资租赁等综合授信业务。上述授信额度为公司可使用的综合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授
信额度、授信期限、贷款利率等最终以各金融机构实际审批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需求决定。

  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71,388,213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五)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拟在公司经营范围中增加“智能无人飞行器销售”和“通用航空服务”条目。

  并且根据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求,变更经营范围需对原有经营范围目录进行规范表述。原经营范围和变更后经营范围具体如下:

            原经营范围                      变更后经营范围

    技术服务、技术开发;货物进出口、    一般项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软件
 代理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销售有色金属 开发;办公服务;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 矿、矿产品、医疗器械Ⅱ、Ⅲ类;计算机 发;物联网技术研发;技术进出口;软件 系统服务;销售汽车(不含九座以上乘用 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 车)、金属制品、机械设备、文化用品、 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 日用杂货、日用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 出口;进出口代理;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 化学品及一类易制毒化学品)、针纺织品、 设备制造;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云计 工艺品、服装、电子产品、家用电器、计 算装备技术服务;云计算设备制造;云计 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通讯设备、体育 算设备销售;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 用品;承办展览展示活动;互联网信息服 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
 务。                                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网络设备制造;网
络设备销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计算器设备销售;计算器设备制造;计算机系统服务;电子产品销售;数据处理服务;金属矿石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储能技术服务;电池销售;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硬件销售;人工智能公共服务平台技术咨询服务;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人工智能通用应用系统;互联网安全服务;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销售;汽车销售;金属制品销售;机械设备销售;通讯设备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家用电器销售;办公设备耗材销售;日用百货销售;日用品销售;针纺织品销售;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制造(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服装服饰批发;服装服饰零售;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会议及展览服务;智能无人飞行器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认证服务;建设工程施工;互联网信息服务;通用航空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鉴于公司增加经营范围且规范表述,同时修订公司章程中对应条款(第十五条)。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71,388,213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六)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名称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一)  《关于公    155    100%      0      0%      0      0%

          司 2024

          年度预计

          日常性关

          联交易的

            议案》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黄娜、徐倩
(三)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治理规则》《信息披露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中建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建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中建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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