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期辅导主要工作情况 (一)辅导时间 本期辅导从 2023 年 10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二)辅导机构、辅导工作小组的组成及辅导人员的情况 东吴证券本期参加辅导的人员:张琦、王永旭、张彦拓、陈晨露、于铨章组成辅导工作小组,其中,张琦担任辅导工作小组组长。本辅导期内,辅导人员发生变化。由于詹航离职,其不再担任辅导工作小组成员。上述辅导人员均具备金融、法律、会计等方面必备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不存在同时担任四家以上企业的辅导工作的情形。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国浩律师(长沙)事务所等其他中介机构亦为本次辅导的专业机构,配合东吴证券为平安环保提供专项辅导及日常辅导工作。 (三)接受辅导的人员 本辅导期间,接受辅导的人员包括平安环保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以及监管机构认为有必要参与辅导的其他人员。本辅导期内,接受辅导的人员未发生变化。 (四)辅导的主要内容、辅导方式及辅导计划的执行情况 1、辅导的主要内容 本次辅导期间,东吴证券辅导工作小组按照已制定的辅导机构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有针对性的开展如下工作: (1)依据对辅导对象最新的经营情况、三会一层的运行情况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的了解,对公司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及其他急需解决的主要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2)本辅导期间,辅导人员持续跟踪全面尽调中发现的问题的落实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规范发行对象对于对外担保的的合规性管理,辅导发行人进一步规 范新三板关于对外担保的有关规定,同时辅导发行人提前熟悉并了解北交所的相关规定。同时辅导机构针对股东持股情况以及规范性管理进行了相关辅导,并通过中介机构协调会、重点事项备忘录、经验交流会等方式传达给发行人; (3)本辅导期间,辅导人员根据实际需要召集中介机构协调会,就重要问题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积极商讨和解决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尚存在的主要问题,并督促相关主体就其相关问题认真整改、规范运作。 (4)本辅导期间,辅导人员持续关注发行人的业务经营发展情况及报告期内主要客户、供应商的变动情况,督促发行人明确业务发展目标及业务发展规划,并结合发行人的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投向提出合理建议。 (5)本辅导期末,辅导人员会同公司以及其他中介机构针对 2023 年全年的业绩情况进行了初步的调查,就前期计划的辅导验收与材料申报时间计划安排是否需要调整进行分析。 2、辅导方式 本辅导期间,东吴证券辅导小组采取了灵活的辅导方式,主要包括日常沟通交流、组织自学、案例分析、专题讨论、现场或电话答疑等多种辅导方式。 3、辅导计划的执行 辅导期内东吴证券按照制定的辅导实施计划与方案,有序推进实施了辅导工作,较好完成了本辅导期内的各项辅导工作。 (五)辅导协议的履行情况 本辅导期间,东吴证券与发行人均认真履行了辅导协议规定的应承担的义务,协议履行情况良好。 二、辅导对象目前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 本辅导期间,辅导工作人员会同会计师对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本季度以及年初至季度末的收入进行了核查,注重对第三方回款、客户及供应商、资金流水的核查、信贷合规的核查,督促发行人继续完善并认真执行内部控制制度;继续 督促发行人认真落实关于公司治理的各项规定,根据发行人的经营情况,就公司治理提出针对性建议。 三、辅导机构对辅导人员勤勉尽责及辅导效果的自我评估结论 项目小组辅导人员在本次辅导过程中勤勉尽责,达到了预期的辅导效果。 特此报告,请予以审核、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