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9697 证券简称:锐速智能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广州锐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购买资产投资参股孙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况 (一)基本情况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宏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宏曦)拟向广州隆邦恒电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隆邦)购买其在广州恒充储能电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恒充)20%的股权,另向广州粤恒诚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粤恒诚)购买其在广州恒充 5%的股权。自此广州恒充股权结构变更为:广州隆邦认缴出资额 60 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 30%;广州储能纪元科技有限公司认缴出资额 60 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 30%;广州宏曦认缴出资额 50 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 25%;广州粤恒诚认缴出资额20 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 10%;肖斌认缴出资额 10 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5%。广州恒充注册资本为 200 万元人民币。(以上信息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结果为准)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按照《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 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 (二)购买、出售的资产 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百分之三十以上。按照《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条规定:计算本办法第二条规定的比例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购买的资产为股权的,且购买股权导致公众公司取得被投资企业控股权的,其资产总额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资产净额以被投资企业的净资产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出售股权导致公众公司丧失被投资企业控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分别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以及净资产额为准。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购买的资产为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均以成交金额为准;出售的资产为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均以该股权的账面价值为准;(二)购买的资产为非股权资产的,其资产总额以该资产的账面值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资产净额以相关资产与负债账面值的差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出售的资产为非股权资产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分别以该资产的账面值、相关资产与负债账面值的差额为准;该非股权资产不涉及负债的,不适用本办法第二条第三款第(二)项规定的资产净额标准。(三)公众公司同时购买、出售资产的,应当分别计算购买、出售资产的 相关比例,并以二者中比例较高者为准。(四)公众公司在十二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已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履行相应程序的资产交易行为,无须纳入累计计算的范围。 本次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宏曦以 0 元价格收购广州恒充 25%股权, 该公司 注册资本 200 万元,未实际开展业务,未达到上述比例。故判断,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属于总经理审批权限,无需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五)交易生效需要的其它审批及有关程序 本次公司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参股孙公司需在注册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工商变更手续。 (六)交易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七)交易标的不属于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交易标的不属于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交易对方的情况 1、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广州隆邦恒电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广州市番禺区桥南街番禺大道北 1543 号之一 101 注册地址:广州市番禺区桥南街番禺大道北 1543 号之一 101 注册资本:1003 万人民币 主营业务:智能化安装工程服务;贸易代理;生物技术开发服务;机电设备安 装服务;建筑物电力系统安装;监控系统工程安装服务;房屋建筑工程施工; 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施工总承包;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市政公 用工程施工;节能技术开发服务;电力工程设计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电 气机械设备销售;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与施工;为电 动汽车提供电池充电服务;充电桩销售;充电桩设施安装、管理;充电桩制造; 太阳能光伏供电系统的安装及售后服务;热力生产和供应;电力输送设施安 装工程服务;不间断供电电源销售;停车场经营;电力销售代理;电力抄表装 置、负荷控制装置的设计、安装、维修;能源技术咨询服务;投资咨询服务; 商品批发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商品零售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 外); 法定代表人:刘鹏 控股股东:刘鹏 实际控制人:刘鹏 关联关系:广州宏曦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隆邦为公司关联交易方。根据相关规定,本次广州宏曦向广州隆邦购买广州恒充股权的行为构成关联交易。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广州粤恒诚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住所:广州市番禺区小谷围街青蓝街 22 号 A 区 1006-37 房 注册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小谷围街青蓝街 22 号 A 区 1006-37 房 注册资本:1000 万人民币 主营业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平面设计;环保咨询服务;融资咨询服务;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广告设计、代理;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代理销售;销售代理;数字视频监控系统销售;停车场服务;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集中式快速充电站;充电桩销售;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物联网设备销售;物联网应用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销售;专业设计服务;5G 通信技术服务;网络技术服务;大数据服务;软件开发;智能水务系统开发;软件外包服务;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智能控制系统集成;卫星导航多模增强应用服务系统集成;卫星遥感应用系统集成;人工智能通用应用系统;物联网技术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自然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电子元器件批发;先进电力电子装置销售;光电子器件销售;电子专用设备销售;电子真空器件销售;电子测量仪器销售;电子产品销售;电子元器件零售; 法定代表人:王慧英 控股股东:王慧英 实际控制人:王慧英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情况 (一)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名称:广州恒充储能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2、交易标的类别:□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股权类资产□其他 3、交易标的所在地: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街 5 号 1101 自编号 911 4、交易标的其他情况 名称:广州恒充储能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00 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街 5 号 1101 自编号 911 主营业务:储能技术服务;充电桩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工仪器仪表销售;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智能仪器仪表销售;仪器仪表销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电气设备修理;电气机械设备销售;电气信号设备装置销售;太阳能热利用产品销售;太阳能热发电装备销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新材料技术研发;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节能管理服务;热力生产和供应;先进电力电子装置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力测功电机销售;电力设施器材销售;;电气安装服务;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电力设施承装、承修、承试; 各投资人的投资规模、方式和持股比例: 出 认缴出资 出资比例 资 额或投资 或持股比 投资人名称 实缴金额 方 金额 例 式 货 广州隆邦恒电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100 万元 50% 0 元 币 货 广州储能纪元科技有限公司 60 万元 30% 0 元 币 货 广州粤恒诚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30 万元 15% 0 元 币 货 肖斌 10 万元 5% 0 元 币 (二)交易标的资产权属情况 本次购买的广州恒充股权,其权属清晰,不存在任何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和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等情形。 四、定价情况 (一)交易标的财务信息及审计评估情况 无 (二)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的定价,是由交易双方充分考虑交易标的经营情况后协商确定的。 (三)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本次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协议主要内容 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宏曦拟向广州隆邦购买其在广州恒充 20%的股权 40万元(认缴额),转让方实缴金额 0 元,转让金 0 元,协议约定股权转让后广州 隆邦在广州恒充对应股份比例原享有的权利和义务,随股权转让而转由广州宏曦享有和承担。另向广州粤恒诚购买其在广州恒充 5%的股权 10 万元(认缴额),转让方实缴金额 0 元,转让金 0 元,协议约定股权转让后广州粤恒诚在广州恒充对应股份比例原享有的权利和义务,随股权转让而转由广州宏曦享有和承担。 自此广州恒充股权结构变更为:广州隆邦认缴出资额 60 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 30%;广州储能纪元科技有限公司认缴出资额 60 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 30%;广州宏曦认缴出资额 50 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 25%;广州粤恒诚认缴 出资额 20 万元人